教育督导与评估

【规范办学行为】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要求,市教育局8次召开规范办学行为专题会议,分别召开小学、初中、高中教学工作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执行“五严”(严格禁止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严格规范考试和招生管理,严格制止义务教育办学中的违规行为)规定。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共组织专项督查335次,暗访116次,专项督查或暗访学校1576所(次),通报批评25次,处理违纪学校18所,对有严重违规行为的7所学校取消其评优资格。
【教育现代化创建】 年内,全市教育现代化创建步伐进一步加快,全市136个乡镇创建成“市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合格乡镇”,占全市乡镇总数的95.2%,大丰市、东台市、亭湖区、盐都区、建湖县等5个县(市、区)的所有乡镇建成“市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合格乡镇”。创建市级“无流生乡镇”139个,“基本无流生乡镇”4个,全市所有乡镇达到“基本无流生乡镇”的标准。
【教育督查】 年内,市政府强化对县级政府年度教育工作的督查指导,组织各县(市、区)进行自我检查、自我整改、自我提高。创新督查的方式,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县(市、区)教育经费进行专项审计,组织教育财务专家深入乡镇、学校进行验证性核查,确保督查考核的准确性。突出督查重点,确立督导评估和考核的主要内容,推动盐城教育发展瓶颈因素的解决。严谨督查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进行全面的督查考核。重视问题整改的跟踪,督查结束后,向县级人民政府通报督导考核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形成督查通报上报省市有关领导和部门。
【“控辍”工作】 全年,全市教育系统继续加大对“控辍”工作的督查力度,将“控辍”工作与县级政府年度教育工作考核、学校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挂钩,以创建市“无流生县(市、区)”和“无流生乡镇”、“基本无流生乡镇”活动为抓手,加强随机督查,严格考核和奖惩。全市共创建市级“无流生乡镇”139个,“基本无流生乡镇”4个,全市所有乡镇均已达到“基本无流生乡镇”的标准。全市小学无流生,初中无流生学校(含联办点、民办校)278所(个),占学校(含联办点、民办校)总数的98%;初中辍学率低于0.01%。东台市、大丰市、盐都区、亭湖区、建湖县、射阳县、阜宁县、滨海县等地达到市“无流生县(市、区)”的标准。
【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 年内,全市第三轮综合督导结束,新一轮综合督导工作全面启动。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阜高师、盐高师两所学校进行综合督导评估,对市区4所幼儿园进行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3月,召开市直学校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经验交流会,对全市第三轮学校综合督导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全市第四轮学校综合督导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强化对“一校一标”、校本评价、教师发展规划“三位一体”的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制度的实践与研究,健全和完善学校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制度。举办第二期教育督导评估信息平台培训班,督导评估信息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使用,全市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基本都加入了督导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