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卫生

【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抓住省扶持经济薄弱地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卫生室基本设备配备的机遇,加强乡镇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步伐。年内,全市42个乡镇卫生院、2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通过省考核验收,共争取省补助资金1920万元;587个村卫生室完成省标准化建设任务,争取省扶持资金880.5万元。
【合作医疗】 全市参加合作医疗人口561.29万人,参合率99.85%,人均筹资104元。各县(市、区)人均筹资标准均不低于100元,盐都区达130元/人。继续推行门诊统筹与住院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有7个县(市、区)将报销比例较上年提高了5%~10%。全年全市共补偿参合农民1171.02万人次、5.78亿元。全市平均住院费用3771元,实际补偿比41.35%,较上年提高2.35个百分点。获得万元以上补偿的有3770人,最高补偿金额达10万元。全市有7个县(市、区)更换安装了省统一县级业务系统,另2县按照省规范对原有业务系统进行了改造。市级信息平台建设作为省试点,共投入80多万元,更新设备,完善功能,当年实现了省、市、县、乡、村5级联网运行,参合农民就医即时结报。东台市、大丰市、盐都区被表彰为“省新农合管理先进单位”。
【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将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与传统的农村公共卫生工作任务目标进行整合统一,进一步完善了项目月报、例会通报、考核评估、资金使用与管理等制度,项目工作规范运行。按15元/人的标准落实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省财政预拨项目资金642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844.3万元。规范资金运行,实行专户管理,采取预拨、考核发放,有力保障了项目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