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

【监督体系建设评估得分列全省第一】 成立由卫生、发改、财政三个部门组成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领导小组,制定评估实施方案,强化督查指导;各迎评单位反复研讨,吃透标准,加强硬件投入,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按规范要求整理、立卷、归档相关资料;年初确定的盐城市、大丰市和滨海县顺利通过省考核评估,其中盐城市及大丰市达到了“达标示范”标准,市级评估得分名列全省第一。省财政厅、省卫生厅专门下拨盐城市及大丰市各60万元,滨海县50万元合计170万元资金作为奖励。全市新建乡镇卫生监督分所20个,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食品安全】 召开了《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座谈会,与市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沟通会商,调整职能,并切实做好机构职能调整期间的餐饮安全工作。召开全市夏秋季餐饮卫生安全工作会议,开展《食品安全法》培训学习,部署夏秋季餐饮业专项整治,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春节、国庆、中秋、中高考、两会等重大节日和活动的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管。新增餐饮与学校食堂A级单位场87个,全市熟食卤味、冷菜等高风险食品抽检合格率85.6%,全年未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品卫生质量安全事故。
【打击非法行医】 与市公安局联合转发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加强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工作。以居民小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在民营医院中全面开展了诚信执业评比活动,评选出11个诚信执业示范单位。大丰市、盐都区获“省医疗服务监督示范区”称号。年内,全市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2786人次,车辆906车次,取缔无证行医348户次;对279家无证行医者实施了卫生行政处罚,没收药品、器械862箱(件),没收违法所得1.94万元,罚款人民币91.39万元,移送公安案件11起,市卫生监督所对一民营医院因超范围开展终止妊娠手术被处以12.76万元的重罚,有效打击了非法行医。医疗机构违规执业现象得到遏制,医疗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 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市行政审批中心卫生窗口连续第5年被评为“红旗窗口”。全面开展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东台市在省召开的说理式行政执法会议上作大会交流。年内,全市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000余起,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撤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有5个案件分别获得全省说理式卫生行政处罚案卷展评优秀案件二等奖和三等奖。
【饮用水卫生】 按规范要求对市区3个自来水厂的出厂水、管网末稍水进行监测,全年共监测水样249份,合格率98.9%;对日均供应生活饮用水50立方米及以上的二次供水单位每年检测管网水一次;共监测29份,合格率96%。每季度都对市区3个水厂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卫生规范标准要求的,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全市所有县城自来水厂和部分乡镇水厂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推进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