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

【概 况】 2009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积极开展创建“和谐劳动仲裁”活动,推进劳动争议仲裁实体化建设,在全市及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立10家劳动争议仲裁院,聘用38名专职劳动仲裁员。仲裁院建设被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一等奖。年内,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893件,结案2750件,结案率95.1%。调解和撤诉结案率87.9%。通过仲裁共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530万元,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押金等共计673万元,工伤待遇201万元,其他方面待遇共计29万元。盐城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投入30万元,建设2个仲裁庭,2个调解室,并配备质证控制系统、视频观摩系统和传声系统。各县(市、区)也改建和扩建仲裁庭,统一安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仲裁软件,实现网上发布开庭审理和开庭调解情况,实行阳光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