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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治活动
来源: 时间:2012-02-21 浏览次数: [ ]

  2月20日,从市卫生监督所获悉,我市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治活动,活动到11月中旬结束。

  此次整顿旨在督促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明确专人负责鲜肉和肉制品采购、进货查验。整顿对象是辖区内所有直管餐饮单位,重点区域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重点单位是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等。

  据介绍,通过整顿,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鲜肉和肉制品,查验、索取并留存有供货方盖章的购物凭证。要求餐饮单位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鲜肉和肉制品,严禁从私屠滥宰等非定点屠宰企业采购鲜肉,严防不合格鲜肉和肉制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整顿期间将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及“瘦肉精”、亚硝酸盐、着色剂等重点指标的监督抽检。对整顿中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鲜肉和肉制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对屡禁不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都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和使用违禁药物、非食用物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