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经发局,各有关典当企业: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典当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苏商流通[2015]39号)文件精神,我局择优选择了盐城天方、江苏仁禾中衡、盐城安顺等三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市36家典当企业、1家分支机构进行年度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2015年元月30日-2015年2月28日。
二、任务分配:
1、盐城天方会计师事务所年审企业(12家):
东台市东昌、东台市东方、东台市海达、大丰华瑞泰、大丰市华忱、大丰顺达、盐城市仁和、盐城市鑫缘、盐城市名都、江苏宇通、盐城市晋昌、盐城开心。
联系人:李宇红,联系电话:15305105522.
2、江苏仁禾中衡会计师事务所年审企业(12家):
射阳县金鹤、江苏融信、江苏融信盐城分支机构、盐城融诚、盐城诚得、江苏亿鼎、盐城市乾宝、江苏宝鼎源、江苏悦达、江苏同鑫、江苏鼎盛源、盐城国投。
联系人:饶景丽,联系电话:13770015678.
3、盐城安顺会计师事务所年审企业(13户):
江苏良友、盐城广达、滨海县财源、响水县金鑫、江苏祥信、盐城雅家乐、盐城市汇通、江苏融汇、盐城市众信、盐城市圣宝、盐城市通宝、江苏慈航、江苏鼎捷。
联系人:刘宏,联系电话:13004482926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典当管理办法》、省商务厅苏商流通[2015]39号文件精神执行。
2、各会计师事务所要认真细致检查各种单据、凭证真实性、合法性,走访、调查各典当企业年度经营情况等,确保年审内容真实准确、材料完备、客观公正。
3、年审结束后,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形成书面总结材料连同年审报告书于2月底前报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
4、各参审人员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禁借检查之名吃拿卡要。
市商务局联系人:魏勋国,联系电话:83060617,13004481990.
以上通知,希即遵照执行。
附: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典当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苏商流通[2015]39号)
http://jiangsu.mofcom.gov.cn/article/sjtongzhigg/201501/20150100866916.shtml
盐城市商务局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