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6年度全局系统考核工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现就各处室、局属各单位2016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项目
考核项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目标责任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其考核内容分别为:2016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各类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二、考核依据
(一)《关于印发<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绩效管理和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盐事管〔2016〕16号)。
(二)《关于印发<2016年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盐事管〔2016〕9号)。
(三)安全、党风廉政建设、经济发展及服务保障等各类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年度考核和先进评比的有序进行,成立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局人事保卫处、办公室、监察室、财务管理处等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各项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负责专项内容考核,具体分组为:第一组,由财务管理处负责考核经济发展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第二组,由人事保卫处、办公室、监察室负责考核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及安全、消防、服务保障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第三组,由监察室负责考核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廉政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
四、方法步骤
(一)总结自评
各处室、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年度总结工作,学习考核依据和有关文件精神,对照考核项目内容,进行逐一自评总结,并于2017年1月9日前做好如下工作:
1、处室(单位)填好《2016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自评表》、《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自评表》、《2016年度处室(单位)工作加分项目申请表》、《2016年度处室(单位)工作扣分项目表》。
2、上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二)组织考核
局考核办统一组织考核,包括: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专项考核和加减分审核、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考核等内容。考核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检查台账、组织谈心、民主测评、召开职工大会等方式。
(三)集中审核
将考核办各分组的考核与平时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局监察室每月督查情况、服务对象投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考核成绩。各处室、各单位提出综合奖、单项奖申报名单。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集中审核得出最终考核结果。
五、时间安排
(一)各处室、各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及年度考核有关准备工作须于2017年1月9日前完成。局集中考核工作从2017年1月10日开始,2017年1月13日前结束。
(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安排:服务中心1月12日上午;机关幼儿园1月12日下午。
六、有关要求
(一)考核结果的运用、先进评比的奖项设置及具体评比办法按局《2016年度绩效管理和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和各类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认真撰写班子总结及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并在考核组进点前将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领导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述职述廉并作本人述职述廉报告,其他人员述职述廉采用书面形式进行。
(三)局机关以处室为单位完成处室和个人的年终总结,科级干部及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分别进行民主测评,个人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根据考核确定等次,填好后由处室统一交局人事保卫处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存档。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考核表交局人事保卫处报局领导审核,工作人员考核表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附件:1.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自评表
2.2016年度处室(单位)工作加分项目申请表
3.2016年度处室(单位)工作扣分项目表
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1月3日
附件1
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自评表
处室(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人签名:
注:附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2
2016年度处室(单位)工作加分项目申请表
处室(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人签名:
注:附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3
2016年度处室(单位)工作扣分项目表
处室(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