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因私出入国(境)证照申办程序

发布时间:2008-04-11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 1)公民因私申请出国(境)证件,可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 2)申请出国(境)证照,须由本人向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规定可以代办的除外),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①填写完整的申请审批表,如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由相关单位出具意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②交验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 16周岁可不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
③提交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照片两张;
④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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