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4-17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转发《关于做好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盐民优〔2007〕10 号
盐财社〔2007〕23 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
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苏民优〔2007〕27号、苏财社〔2007〕78号)通知要求,现将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做好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07〕10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 城 市 民 政 局 盐 城 市 财 政 局 盐 城 市 人 事 局
盐 城 市 劳 动 和 社会 保 障 局 盐 城 市卫 生 局
二○○七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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