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4-17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转发《关于做好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盐民优〔2007〕10  号

盐财社〔2007〕23  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

    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苏民优〔2007〕27号、苏财社〔2007〕78号)通知要求,现将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做好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07〕10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 城 市 民 政 局  盐 城 市 财 政 局  盐 城 市 人 事 局

 

盐 城 市 劳 动 和 社会 保 障 局      盐 城 市卫 生 局

二○○七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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