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事项及依据
发布时间:2008-05-05 信息来源:市体育局
(一)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审批
1、项目名称: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审批
2、实施主体:盐城市体育局
3、审批依据:《江苏省体育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决定》第十二条、《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国家体育总局第十九号令发布)第十条
4、材料目录:
(1)个人填写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申请审批表并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和本人所在行政区域体育行政部门公章;
(2)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合格证书;
(3)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原件;
(4)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结论。
5、办理程序:接收申请材料→发放一次性材料补正告知书→受理→材料审查→作出审批决定
6、办理期限:5个工作日内
(二)二级裁判员审批须知
1、项目名称:二级裁判员审批
2、实施主体:盐城市体育局
3、审批依据:《江苏省体育经营活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第十条
4、材料目录:
(1)三级裁判员证书原件;
(2)二级裁判员培训证书原件;
(3)本人递交二级裁判员审批表并经本人单位同意加盖本人所在地体育行政部门公章。
5、办理程序:接收申请材料→发放一次性材料补正告知书→受理→材料审查→作出审批决定
6、办理期限:5个工作日内
(三)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须知
1、项目名称: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须知
2、实施主体:盐城市体育局
3、审批依据:《国务院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412号)第338项
4、材料目录:
(1)单位或个人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的书面报告;
(2)经体育部门或人事部门确认的从业人员资料证明材料;
(3)场所、设施、器材等证明材料(自有场所需提供房产证明、租赁场所需提供租赁协议);
(4)县(市、区)级体育行政部门可行性论证报告。
5、办理程序:接收申请材料 五日内 发放一次性材料补正告知书→受理→材料审查→作出审批决定
6、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内
(四)初级游泳场所救生员审批须知
1、项目名称:初级游泳场所救生员审批须知
2、实施主体:盐城市体育局
3、审批依据:《江苏省体育经营活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江苏省经营性游泳场所救生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第一部分
4、材料目录:
(1)单位出具的证明本人在岗在职材料;
(2)卫生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材料;
(3)参加初级救生员培训成绩证明。
5、办理程序:接收申请材料→发放一次性材料补正告知书→受理→材料审查→作出审批决定
6、办理期限:5个工作日内
(五)开办武术学校审批须知
1、项目名称:开办武术学校审批
2、实施主体:盐城市体育局
3、审批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412号)第337条
4、材料目录:
(1)单位或个人开办武术学校的书面报告;
(2)经体育部门或人事部门确认的从业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3)场所、设施、器材等证明材料(自有场所需提供房产证明,租赁场所需提供租赁协议);
(4)县(市、区)级体育部门可行性论证报告。
5、办理程序:接收申请材料 五日内 发放一次性材料补正告知书→受理→材料审查→作出审批决定
6、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内
(六)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须知
1、项目名称: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2、实施主体:盐城市体育局
3、审批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412号)第336条《健身气功管理暂行办法》
4、材料目录:
(1)建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由站点负责人同时向当地县级体育行政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书,并填写《健身气功活动站点注册登记表》。
(2)对场地、负责人审核,对习练内容和辅导人员选拔培训。
(3)县(市、区)级体育部门可行性论证报告。
5、办理程序:接收申请材料五日内 发放一次性材料补正告知书→受理→材料审查→作出审批决定
6、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内
1、项目名称: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审批
2、实施主体:盐城市体育局
3、审批依据:《江苏省体育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决定》第十二条、《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国家体育总局第十九号令发布)第十条
4、材料目录:
(1)个人填写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申请审批表并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和本人所在行政区域体育行政部门公章;
(2)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合格证书;
(3)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原件;
(4)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结论。
5、办理程序:接收申请材料→发放一次性材料补正告知书→受理→材料审查→作出审批决定
6、办理期限:5个工作日内
(二)二级裁判员审批须知
1、项目名称:二级裁判员审批
2、实施主体:盐城市体育局
3、审批依据:《江苏省体育经营活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第十条
4、材料目录:
(1)三级裁判员证书原件;
(2)二级裁判员培训证书原件;
(3)本人递交二级裁判员审批表并经本人单位同意加盖本人所在地体育行政部门公章。
5、办理程序:接收申请材料→发放一次性材料补正告知书→受理→材料审查→作出审批决定
6、办理期限:5个工作日内
(三)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须知
1、项目名称: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须知
2、实施主体:盐城市体育局
3、审批依据:《国务院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412号)第338项
4、材料目录:
(1)单位或个人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的书面报告;
(2)经体育部门或人事部门确认的从业人员资料证明材料;
(3)场所、设施、器材等证明材料(自有场所需提供房产证明、租赁场所需提供租赁协议);
(4)县(市、区)级体育行政部门可行性论证报告。
5、办理程序:接收申请材料 五日内 发放一次性材料补正告知书→受理→材料审查→作出审批决定
6、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内
(四)初级游泳场所救生员审批须知
1、项目名称:初级游泳场所救生员审批须知
2、实施主体:盐城市体育局
3、审批依据:《江苏省体育经营活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江苏省经营性游泳场所救生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第一部分
4、材料目录:
(1)单位出具的证明本人在岗在职材料;
(2)卫生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材料;
(3)参加初级救生员培训成绩证明。
5、办理程序:接收申请材料→发放一次性材料补正告知书→受理→材料审查→作出审批决定
6、办理期限:5个工作日内
(五)开办武术学校审批须知
1、项目名称:开办武术学校审批
2、实施主体:盐城市体育局
3、审批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412号)第337条
4、材料目录:
(1)单位或个人开办武术学校的书面报告;
(2)经体育部门或人事部门确认的从业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3)场所、设施、器材等证明材料(自有场所需提供房产证明,租赁场所需提供租赁协议);
(4)县(市、区)级体育部门可行性论证报告。
5、办理程序:接收申请材料 五日内 发放一次性材料补正告知书→受理→材料审查→作出审批决定
6、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内
(六)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须知
1、项目名称: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2、实施主体:盐城市体育局
3、审批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412号)第336条《健身气功管理暂行办法》
4、材料目录:
(1)建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由站点负责人同时向当地县级体育行政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书,并填写《健身气功活动站点注册登记表》。
(2)对场地、负责人审核,对习练内容和辅导人员选拔培训。
(3)县(市、区)级体育部门可行性论证报告。
5、办理程序:接收申请材料五日内 发放一次性材料补正告知书→受理→材料审查→作出审批决定
6、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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