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行政处罚_进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或者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未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未达到规定要求即投入生产、使用—盐城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权力事项(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10-09-30 信息来源:市海洋渔业局
一、行政处罚类行政权力公开表:海洋行政处罚
编码 | JS090000HY-CF-0043 |
名称 | 进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或者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未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未达到规定要求即投入生产、使用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
处罚程序 | 见外部流程图 |
处罚种类 | 罚款 |
自由裁量基准 | 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
实施主体 | 盐城市海洋与渔业局 |
办公地点 | 盐城市文港南路12号 |
监督电话 | 0515-88334460 |
二、工作流程图。(见附件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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