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体育局关于授予潘伟等25人二级运动员称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07 信息来源:市体育局
各县(市、区)体育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新修订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对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经审核,决定授予田径、游泳、羽毛球、击剑、跆拳道5个项目,潘伟等25人二级运动员称号,具体名单如下:
一、田 径(16人)
盐城体育运动学校:潘 伟 王鹏宇 张 晋 陈 威
曹 新 王 凯 高 志 潘 翰
徐梅宝(女)
建湖县:曹 潮
滨海县:洪永亮 戴楷文
江苏省盐城中学:沈嘉辉 陈 扬
市田家炳中学:王 森 吴志龙
二、游 泳(6人)
市游泳馆:王懿芝(女) 陈啸宇(女) 陈晓雅(女)
孙启玥(女) 孙 叶(女) 梁泽坤
三、羽毛球(1人)
市体发公司:孙 晨(女)
四、击 剑(1人)
盐城体育运动学校:顾永春
五、跆拳道(1人)
大丰市:冒喻斐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