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盐城市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10 信息来源:盐城质监局
 

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电梯维保单位,有关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江苏省特检院盐城分院:

为进一步加强电梯使用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巩固电梯维护保养专项整治的成果,落实相关工作责任,规范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现公布在盐城市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单位名单(附件),以便于电梯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安全监察机构开展工作。

一、电梯使用单位要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预案”的要求进行电梯安全管理,强化对电梯维保单位的资质审查,不得与无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签订电梯维保协议书,加强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二、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内部建设,完善工作条件,认真对照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法,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觉接受安全监察机构的监察,保质保量地为电梯使用单位服务。

三、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不落实,电梯安装监督检验不验收投用。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工作不到位,不进行电梯年度检验。

四、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强对电梯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的管理,按照特种设备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对存在问题要责令整改,逾期不改的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查处。

   附件:盐城市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单位名单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特种设备  注册  维保 管理  通知

江苏省盐城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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