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中秋国庆定量包装商品和商品包装计量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23 信息来源:盐城质监局
 

各县(市、区)质监局、市计量所:

根据省局《关于开展中秋国庆定量包装商品和商品包装计量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定量包装产品的抽查:产品包括月饼、冷冻饮品、食用植物油、小食品、油漆涂料、电线电缆、超市预包装商品7类商品销售企业。各县(市、区)监督抽查(含商品检验)总量不少于20批次,市计量所60批次(包括亭湖区、盐都区)。每类商品检验不少于3批次,抽查应覆盖本辖区同类定量包装商品。

(2)商品包装的抽查:产品包括月饼、保健食品、加工农副产品。各单位抽查生产领域每类产品并检验不少于2批次,不足2批次的全部抽查检验;抽查流通领域每类商品不少于6批次,其中检验不少于2批次。市计量所检查任务包括亭湖区、盐都区。

二、检查时间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抽调人员,集中精力,认真组织实施计量监督检查。如不能如实、按期完成计量监督检查任务,市局将进行通报并作相应的处理。技术机构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1070-2005)和《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检验规则》(JJF 1244-2010)进行检查,商品包装的抽查要上报全部原始数据。

2、各单位在8月26日前将本次检查工作总结和相关表格报市局计量处。

联系人:刘平杰  电话:0515-88376070

 

附件:《关于开展中秋国庆定量包装商品和商品包装计量监督检查的通知》(苏质监量函[2011]49号)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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