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质监局等部门《关于转发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29 信息来源:盐城质监局
 

各县(市、区)质监局、经信委、教育局、城建局、国资委、广电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旅游局、工商联、总工会、团县(市、区)委:

现将省质监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转发国家质检总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1]43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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