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质监局关于开展2012年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10 信息来源:盐城质监局

各县(市、区)质监局、各有关电梯安装维保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苏质监特发[2011]114号“关于开展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质量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和省质监局年中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12年“质量月”工作,现决定从今年八月份起开展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星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盐城市范围内取得电梯维护保养资质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单位和具有电梯维护保养资质在盐驻点经过备案登记的维护保养机构。

二、评定依据

1、苏质监特发[2011]114号“关于开展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质量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2、盐质监特函[2012]2005号《关于开展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的通知》。

三、相关要求

1、盐城市取得电梯维保资质许可证的单位在

2、评定工作由盐城质监局组织,成立专家评定工作组具体承担评审工作。

3、根据省局要求,“四星”级评定要在“三星”基础上评定。

4、未评上星级的单位必须退出维保市场,不得继续从事电梯维保业务。

四、评定时间

在盐城市内取得电梯安装维保单位资质的单位,2012年8月25日前评定,驻盐维保机构在2012年9月底前评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希各电梯维保单位认真对待这次星级评定工作,对照标准完善条件,全面提升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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