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办公室转发省安监局关于木制家具制造行业许可证试点企业现场检测抽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09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各县(市、区)安监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城南新区安监局: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木制家具制造行业许可证试点企业现场检测抽查情况的通报》(苏安监〔2013〕2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局通知要求,对已领证和未领证企业进一步加强监管,继续深化推进木制家具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持续开展职业卫生隐患排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改进生产工艺,提高工程技术防护和个体防护能力,切实提高木制家具制造行业企业职业卫生本质安全水平。

对通报中涉及我市的企业要进一步落实毒物、粉尘等治理措施,举一反三,严格整改,落实责任,做到“整改措施、资金、时限、人员、预案”五落实。要通过整改,将毒物浓度控制在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规定的范围内。要组织其他未领证企业深刻领会学习通报精神,强化组织制度等软件管理,加大防尘除毒等硬件投入,认真对照《江苏省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安全条件评价表(试行)》条件要求,切实加强治理,使得企业自身的职业卫生保障能力水平有明显提升。同时,要积极引导相关职业卫生评价机构按照科学严谨、诚信服务的原则,认真编制现状评价报告和《安全条件评价表》,对故意缩短检测时间、关键数据弄虚作假等影响验收结论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一律暂停在盐市场业务,并通报发证机关。

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和工作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木制家具试点发证工作。市局将通过现场会、交互检查等形式着力推进试点工作,严格许可标准,符合一批,发证一批。

各地请于

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联系人:万旻 ,电话:86660556,传真:88190556,邮箱:wjr2003n@126.com.

   (苏安监〔2013〕215号文件,可从省局网站首页—通知通告栏或处室园地—职业健康处下载)

 

 

                         盐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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