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10-23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开发区、城南新区安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11年3月我市正式启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工作以来,全市各地、各有关行业和企业积极参与,各级安全监管职能部门、保险经纪服务机构、共保体内各承保单位通力合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安责险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化风险防范机制、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加快事故善后处理、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加大安责险工作的推进力度,更好地发挥安责险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实现风险专业化管理与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有机结合,现就下一阶段全市安责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对安责险工作的认识
  近几年的工作实践证明,推行安责险是运用市场机制进行社会管理的重要方式,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降低和分担企业事故风险、提高事故协同赔偿能力、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途径,是企业参加社会工伤保险的一项重要补充。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也明确提出了要在高危行业大力推进安责险的要求。
  从我市近几年安责险的推进情况看,各地、各有关行业工作开展的不平衡性比较大。少数地区没有把这项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宣传、推进力度不大,工作责任不明确,实际成效不明显;部分企业认识不到位,安全风险意识淡薄,没有按要求参保;已参保的企业中也存在参保率不高和无故脱保的问题,没有能做到全员参保、应保尽保、持续参保。
  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市委朱克江书记在8月20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安责险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强化对企业、职工安全生产风险意识的培养、教育,扩大企业、员工参加安责险的比例,建立强制投保机制,努力降低损失,构筑起安全生产防护屏障。要继续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在盐城市高危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盐政办发﹝2010﹞150号),督促企业全面参保安责险。要按照8月15日马凯副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提出的要求,加快风险抵押金向安责险转变,目前已缴纳风险抵押金的企业,自2016年起在上一年度抵押金缴存到期后要全部转为投保安责险。
  二、进一步拓展安责险的实施范围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在盐城市高危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盐政办发﹝2010﹞150号)精神,结合近几年推进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省市的最新要求,全市安责险要继续在化工生产,危化品生产、经营(带储存),烟花爆竹批发,船舶修造与拆解,冶金和铸造,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等六个行业扩大覆盖面,提高参保率,积极稳妥地向涉爆粉尘、涉氨制冷及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企业拓展,并适时在建筑施工等企业推行安责险。鼓励其它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参保安责险,作为职工工伤社会保险的有效补充。
  力争通过1-2年的努力,化工生产,危化品生产、经营(带储存),烟花爆竹批发,船舶修造与拆解,冶金和铸造,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等六个行业和涉爆粉尘、涉氨制冷以及职业危害严重行业、企业实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的全覆盖。
  三、进一步发挥安保互动的实际效应
  大力加强安保互动,保险经纪服务机构和共保体内各保险公司,要本着为政府担责、为企业排忧、为民众解难的宗旨,通过定期组织事故案例剖析、事故现场警示教育、聘请专家检查、安全知识讲座等活动,做好为企业的服务工作。要创新服务机制,总结借鉴本地和外地开展安保互动方面好的做法,在全市进行推广。要协助企业做好事故防控,在参保企业中分批次开展风险评估,从风险管理、风险转嫁、风险防范的角度,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总结分析既往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让企业切实感受投保安责险的实际效果。共保体内各承保机构要真正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为参保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提高赔付效率。选择安责险赔付的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引导企业负责人算好经济和安全帐,促使企业积极主动、自觉自愿参保。
  四、进一步强化安责险工作的督查考核
  1.明确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安责险工作总体指导与协调。市安监局办公室牵头,各有关职能处室负责相关行业安责险工作的实施与推动,各县(市、区)、市开发区、城南新区安委办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抓好具体执行和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安责险的推进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到监管、执法、许可等条线。共保体要发挥安责险推广实施主体作用,以服务企业、服务社会为根本宗旨,不断完善保险产品,实行保本微利经营。保险经纪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保险经纪人职能,为投保企业提供优质的保险参谋、咨询和理赔等服务,加强安责险的运行管理,牵头做好安保互动,协调重大承保、理赔和服务工作。
  2.综合施策,规范日常监管。各级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按照分级分类的要求,对本区域重点行业、高危企业进行认真梳理,摸清应参保企业和员工底数。要把企业是否参保作为衡量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依据,作为行政许可、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安全生产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条件。要将企业参保安责险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计划范畴,对既未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也未投保安责险的,严格依法处罚。充分发挥安责险的经济补偿和事故预防功能,提高安全事故预防能力。要按照年度保费总收入一定比例提取事故防范费用,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先进技术装备研发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安全生产奖励等。市安委办在安责险工作推进过程中,要规范提取和使用事故防范费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管理规定管好用好事故防范费用。
  3.严格考核,完善奖惩措施。各县(市、区)、市开发区、城南新区要将安责险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本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2016年起,市政府、市安委会将把安责险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重点工作考核范畴,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要对承保公司实行动态考核和监督,确保其履行职责,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要建立安责险“黑名单”制度,对业务开展过程中,涉及恶性竞争、理赔和服务不到位等严重损害投保企业权益的保险公司,适时抄告保险行业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直至取消承保资格。

 

                               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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