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关于深入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应急救援专题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30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开发区、城南新区安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深入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应急救援专题行活动的通知》(安组委办〔2015〕5号,文件可到国家总局网站左侧“应急管理”-“公文公告”中下载)转发给你们,并结合省安委办有关要求,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精心筹划。各地、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结合安全生产月总体部署,统筹安排应急救援工作。要加强应急救援宣传教育,普及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增强全民应急意识。要重点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并结合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联动机制、锻炼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能力。

    二、突出重点,组织演练。要突出油气管网、石油化工、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应急演练,切实加强政企联动应急演练的组织指导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对二甲苯生产企业的地区,要以福建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4.6”爆燃事故为背景开展以人员疏散、现场指挥、物资装备和队伍调动等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演练。涉及高危行业的中央企业要组织开展一次上下联动的应急演练,并主动配合地方政府开展企地联动应急演练。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检查和指导,促进应急演练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实战,提升能力。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车间、班组现场应急处置演练。石油化工、油气管网、建筑工程、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特点,模拟实战,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应急演练的评估、总结和上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月期间,每周五上午12时之前将本周应急演练活动开展情况报市安委办,市安委办汇总后报省。报送材料包括应急演练活动开展情况电子文本、视频和照片,视频和照片分辨率、规格要求见安委组办〔2015〕5号文件。

    请各地、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6月5日18时前将应急救援具体工作人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市安委办。

    联系人:谢坤;联系电话:86660554,88190554(传真);邮箱:swk531@126.com。

 

 

                                     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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