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质监局关于开展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业和超市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3 信息来源:盐城质监局
关于开展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业和
超市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盐城市计量测试所、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元旦、春节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决定开展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业和超市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市规模较大的餐饮饭店、大型超市。超市要涵盖市区范围不同商家(如苏果、大润发、乐天玛特等)。
二、检查内容
1、计量器具。对餐饮饭店、大型超市现场称重和结算用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情况及使用中是否存在作弊行为进行检查。
2、定量包装商品。检查各大超市销售的糕点、乳制品、小食品、炒货、调味料、熟肉制品、合成洗涤剂、牙膏8类定量包装商品以及餐饮饭店和大型超市的水产品、肉制品、禽类制品3类预包装商品。
3、商品包装。检查各大超市销售的红酒、糕点、粮食3类商品的包装情况。
三、检查时间
四、检查要求
1、定量包装和商品包装计量监督检查均采取“检查+检验”方式,对涉嫌计量不合格的商品进行抽查检验。抽查检验批次:定量包装商品120批次,预包装商品20批次,商品包装60批次。抽查检验应保证每类商品全覆盖,并达到一定比例。
2、抽样检验严格按照规则和程序进行,保证抽查质量。对净含量和商品包装检验不合格的,及时向企业下发计量监督抽查不合格通知书,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和销售并督促整改。对于严重不合格、不配合整改和整改不合格的,移送稽查机构查处。
3、请市计量测试所于2016年1月28日前将检查情况(检查统计表、数据库汇总表、不合格企业名单、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检查总结)报送市局计量处。
附件:1.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统计表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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