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兴臣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19 00:00 来源:市公安局 字体:[ ]

关于秦兴臣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根据市局执法勤务机构科级警员职务选配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经市局党委研究,决定:

一、下列15名同志任执法勤务机构三级警长:

秦兴臣、张干银、施玉楼、王海江、高海祥、卫  国、

韩朝阳、王富祥、王义芹、潘爱玲、仇士雄、孔  清、

韩登高、孙国亭、程  全

二、下列45名同志任执法勤务机构四级警长:

成标然、唐兆珍、吴云雷、陈桂凤、徐海萍、王文华、

史仁彬、朱  勇、祁  兵、李洁新、邹德祥、陈兆庆、

柏秀斌、郝汉洪、徐爱东、顾晓华、韩  翊、杨  东、

严菊新、臧守远、董  宏、尹同跃、韦建玉、刘建成、

征友成、王德洋、丁国魁、火旭春、吕宝宽、张景胜、

李  亚、李寿明、杨国强、邵蕴红、周  斌、徐贵桥、

贾良有、顾晓明、商中亚、崔开学、黄伏新、裔传敏、

李永久、胥爱民、程汉文

三、下列30名同志任执法勤务机构一级警员:

辛立洋、孙晓涵、刘  潮、厉少元、宁学国、吴华峰、

张小芳、张登华、陈正洋、徐万军、徐  坚、钟锦祥、

张  鑫、祁  标、周  波、胡海峰、卢日东、朱建刚、

邱丽荣、卞足生、王  霞、严学东、陈  兵、陈林祥、

单国栋、周正顺、房永富、周彦才、单志平、吴中明

特此通知。

盐城市公安局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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