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2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各县(市、区) 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开发区科技局,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

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知发〔2016〕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市本年度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在2015年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中,获得胜诉或达成具有实质意义和解协议的,均可申报。以和解方式结案的,和解协议内容应当对企业技术研发、市场开拓、未来发展等方面具有实质性的积极意义。

二、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县(市、区)知识产权(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知识产权(科技)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出具初审意见后,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企业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填报《江苏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二)提供江苏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申请报告,报告应当写明发生涉外纠纷的专利技术简介、该专利技术对本企业或该产业的重要程度、具体案情,简述案件处理过程、处理结果,处理结果对企业或产业发展带来的积极影响,处理过程发生的总费用支出(附具费用支出清单)等事项;

(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

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装订(请勿使用装订夹)。

四、申报截止时间

请于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朱云芳

联系电话:88197069

 

附件:1.江苏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申请表

2.相关证明材料清单〔2016〕15号附件.doc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盐城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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