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09 信息来源: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盐房公积金〔2016〕6号
各县(市、区)管理部、市中心各处部,住房公积金各承办银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自2016年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特此通知。
201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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