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盐城市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1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切实改进和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董事会建设,盐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决定公开征集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遵规守法,诚信勤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企业经营管理,了解任职企业相关业务,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三)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四)具有10年以上的企业管理、资本运作、财务审计、公司治理、科研开发或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工作经验,或具有与履行外部董事职责要求相关的法律、经济、金融等某一方面的专长,且履行职责记录良好;

 (五)与任职企业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外部董事职责的关系;

 (六)一般应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或从业资格,年龄在68岁以下;

 (七)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履行职责;

 (八)《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征集程序

 (一)人选推荐。可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向市国资委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市国资委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

 (三)人选评审。由市国资委会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评审组,确定拟选录人员。市国资委对拟选录人员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选聘为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

 三、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盐城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一式三份(贴二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5、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的文字材料(3000字以内)。

 6、由单位或机构推荐的,在《盐城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签字)。

 在职人员兼任外部董事的,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事先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并由本人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其兼任外部董事、并在时间上予以支持的有效文件。

 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靠,确定聘用时将对有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核实。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10日。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邮件方式。

 现场报名请于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市国资委组织人事处(盐城市新都路16号804室)报送材料。


 

(联系人:吴进东,联系电话:0515-88195079、18005106556,

电子邮箱:ycgzwrsc@126.com)

  

 

         盐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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