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物价局关于明确2017年定期定点价格成本监审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8 信息来源:市物价局

盐城发电有限公司、江苏省盐城中学、盐城市盐阜中学、盐城市永安陵园管理处:
    为及时准确地掌握政府制定价格的商品和服务成本变动情况,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42号令)、《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省政府第30号令)、《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程序规定》(苏价规〔2016〕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将市区供热定价成本监审等3项列为2017年定期定点成本监审项目,具体见附件。
    请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按照附表中规定的监审时间要求,提前15天向盐城市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报送成本监审资料。成本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定价成本监审表》;
    2.会计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报告、收支明细账及相关记账凭证票据等复印件;
    3.主要成本项目的核算方法、分摊方法、依据说明,以及与项目核算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合同文本等资料;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许可证件等复印件;
    5.其他与成本监审相关的资料。
    联系人:高正永,联系电话:0515-68010820。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定期定点价格成本监审项目表.doc

                       盐城市物价局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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