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局《转发国家认监委关于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无证违法行为监管和查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3 信息来源:盐城质监局
转发省局《转发国家认监委关于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无证违法行为监管和查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稽查支队:
现将省局《转发国家认监委关于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无证违法行为监管和查处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地方实际以及有关专项部署,认真组织落实。
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汇总本地情况,于11月4日前将本年度无证违法行为整治工作总结及《通知》附件统计表1、2报送市质监局稽查处。
联系人:市质监局稽查处 晏晓敏,电话(传真):88377315,邮箱:yanxiaomin@sina.com 。
认证无证.doc无证违法行为监管与查处工作的通知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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