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盐城市“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8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盐城市“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盐城市“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


                                           盐城市“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全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江苏省“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盐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成效和面临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取得的成效
  “十二五”期间,全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宣传落实安全生产法,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基层安监机构能力建设、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和安全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及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各级领导经常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检查解决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问题。针对季节和工作特点,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时段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集中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着力加强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分级监管、行政问责、一票否决、暗访暗查、执法检查、诚信建设、事故查处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管行为。
  2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分类制定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四类考核细则和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基层安监能力建设、安全培训、行政执法等重点工作考核细则,严格考核奖惩兑现,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规定。
  3逐步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市政府设立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宣传教育、应急演练、装备等方面,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加大重点工程建设力度,市政府先后投入2000万元新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综合保障中心,与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合作新建“省安科院盐城分院”,在滨海、响水、大丰、阜宁等地化工集中区建设专门消防站,配备了园区专职消防队员和相关装备,提升了安全保障能力。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全市162家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182家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企业全部完成自动化改造。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4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突出源头管理,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把安全准入关,推行化工集中区安全一体化管理,建立安全准入、风险评估、实时监控、应急救援等一体化安全管理机制。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开展了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水上交通、危化品、海洋渔业、职业卫生、农机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暗访暗查活动,邀请安全专家进行暗访暗查,并将发现的突出隐患制作成录像片,集中曝光,推动整改,扩大专家检查效应。加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力度,对114件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市级挂牌督办整治。
  5.努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加强基层安监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市、县(市、区)、镇(街道、园区)三级安监机构,配备安监人员和执法装备、执法服装,发放了特岗津贴,83个基层安监机构通过省基层安监能力达标验收。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市危化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的5372家企业通过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积极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已有12597家企业、137个镇(街道、园区)、211个安全管理部门上网运行,自查自报自改事故隐患近30万条。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分类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50万人次。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全市申报职业危害并备案的企业5000多家。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开展年度计划性执法,细化明确了113项检查内容,执法检查企业202家。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和隐患排查治理专家库,推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基础管理水平。
  6切实提高应急处置水平。编制完善盐城市工矿、危化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海洋渔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组织开展危化品、天然气、纺织等行业领域的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演练,督促指导开展县级综合演练、行业专项演练和企业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实战能力。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处置突发险情。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依规处理。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对实现“十三五”规划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更加重视,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意识不断凝聚;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高风险产能逐步减少、市民安全素质稳步提高、安全技术不断发展、各项制度日趋完善等,都为安全生产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有利的内在条件。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全市安全生产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事故总量较大,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不实,监管机制体制还不够完善,安全监管能力不足,企业主体责任尚未得到有效落实,安全风险和隐患仍然较多,突出问题是:
  1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压力较大。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车流、物流、人流量加大,道路交通事故增多;危险性较大的化工、涉氨制冷、粉尘涉爆、冶金铸造等行业领域安全保障能力不足,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高层建筑、地下管网、人员密集场所等涉及公共安全的隐患面广量大,类型复杂,监管任务繁重。
  2基层安监能力基础较为薄弱。少数镇(街道、园区)安监机构未单独设置,基层安监人员配备不足,未达到市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安监队伍不够稳定,尤其是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兼职问题比较突出,人员流动性大。现有安全监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高素质人才缺乏。
  3企业主体责任还需有效落实。一些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仍不重视,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缺乏及时有效的隐患自查自纠、风险辨识、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安全技术保障能力低下。企业职工流动性大,员工培训不到位,导致员工安全意识不强,违规违章现象还比较普遍。
  4监管方式和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改进。分级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仍需进一步细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各负其职的工作机制仍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考核奖惩机制需进一步健全,责任追究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5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滞后。企业应急处置能力总体偏低,应急队伍建设、装备水平不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较低。各级政府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特别是指挥系统、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和各类专家库建设等亟需完善和提高。
  6安全生产新情况不断显现。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油气输送管道、城市燃气、高速铁路和公路运输、高层建筑、生产经营企业等方面的安全风险越来越多,对严把安全生产关和加强安全监管提出了新要求。
  “十三五”期间,全市上下必须进一步认清形势,理清安全生产发展思路,创新安全生产模式和机制,全面推动本质安全发展。
  二、“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从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全面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严密的责任体系、有效的体制机制、严格的治理措施、有力的基础保障和完善的系统治理,有效化解事故风险,大力压降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发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建立预防控制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高基础管理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2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制度、机制、科技和文化创新,优化安全管理的方式方法,增强企业内生动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坚持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企业依法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能力。
  4坚持依法监管。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监管执法效能,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5坚持源头防范。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提升安全生产本质保障水平。
  6坚持系统治理。完善层级治理和行业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三)规划目标
  到2020年,安全生产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和政府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高,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全面改善,基本形成责任全覆盖、管理全方位、监督全过程的现代化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减少,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得到基本控制,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内容                                      降幅
                  1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10%
                  2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10%
                  3                     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                                  10%
                  4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30%
                  5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10%
                  6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6%

    三、“十三五”安全生产主要任务
  (一)细化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建立健全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安全总监牵头负责、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法定代表人或主要领导负责的安全管理机构,依法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安全责任追溯制度、操作规程、考核奖惩办法,建立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投入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重大危险源和易燃易爆危险点管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应急管理,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发挥各级党委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核心作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把安全生产监管履职纳入干部考察之中,把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培训纳入党政领导培训内容,把安全生产宣传纳入思想宣传工作之中,严格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各级政府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负责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督促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履职尽责。积极探索将安全总监制度向监管部门延伸,切实提高安全监管的技术力量。
  落实综合监管、行业监管责任。全面制定并落实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职责边界,消除监管盲区。明确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及生产、储存、使用、销售、运输、废弃处置等环节的法定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承担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安监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配合,联合执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健全责任考核机制。加大安全生产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中的权重,实行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定期对下级政府和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日常工作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依法依规制定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履职的具体措施,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诚信体系建设、应急管理、行政问责等方面的制度,推动安全监管的规范化、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项目审批、行政许可、监管执法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事故直报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
  (二)全程监管,切实提高事故风险防控能力。
  强化源头安全准入。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科学合理确定企业选址和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安全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准入条件,高危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地区和行业要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构建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体系,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控制。加强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的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环保、质量、安全等手段,加大相关高危企业重组、退出、关闭的力度,推动化工等高危行业进行智能绿色改造提升,引导高危工艺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主动进行工艺改造和转型升级,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工艺和产能。
  加强企业安全防范。持续推动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突出二级以上安全标准化的创建,督促企业按照标准化的要求规范持续运行,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加快构建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入开展危险因素辨识,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建立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的分级管控制度,制定落实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的管控责任、安全操作规程,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定期进行分析、评估、预警。持续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规范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实现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三同时”制度,保证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合法合规。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着力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使企业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和管控,安全基础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制定实施执法计划,完善执法程序,依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针对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专家检查等多种形式的检查活动,及时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联合执法、联合检查、联合督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落实“四个一律”和停止供电、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对排查出的涉及范围广、整改难度大、整改示范意义明显的重大安全隐患,一律实施挂牌督办;对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及负责人,一律依法严肃查处、严厉追责,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严肃事故查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追责。
  加强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实行风险动态监测预警。严格执行城乡规划设计安全标准,实行建设规划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推动工业园区、产业集中区的公共安全规划和评估,定期排查区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加强城市运行管理,重点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桥梁、管线管廊、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地下工程等定期安全检测维护,加强城市燃气和化学品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绘制全市安全生产风险动态地图,重点关注人口密集、开发强度高的区域,建立并完善化工园区(集中区)安全风险管控及应急平台。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
  (三)突出重点,提升行业领域安全水平。
  交通运输:全面实施平安交通、文明交通、智慧交通工程,进一步提高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和货运企业的准入条件以及机动车辆的安全防护性能,实施更加严格的安全运行规范,有序推进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危险货物港口码头等全面开展运营阶段安全风险评估,全面完成道路客运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交通、公安、海事等部门治超联动机制,建设完善“两客一危”源头监管平台、“内河船舶航行轨迹动态识别系统”,对客运、危化品运输、工程运输车辆和重要桥梁、危险货物港口码头、海上风电施工水域、渡口、内河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等重点环节实施多层次、全覆盖、动态化安全监管,倡导文明驾驶,严格违法超载驾驶人“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保持运输行业安全平稳。
  建筑施工: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将工程质量纳入终身责任制管理范围。持续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塔机等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措施,加强职工和施工劳务人员的分类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城镇危楼、农村危房和棚户区改造安全管理,完善地下空间安全评估和监控,推行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全方位提高施工安全监管水平,重点防范施工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伤害等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执法检查,加强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安全监督高压态势。
  危险化学品:全面实施化工园区(工业集中区)风险评估,开展化工企业、化学品储运场所的安全风险评估,健全区域危险化学品行业风险防控机制,提高易燃易爆企业自动化生产水平,推动涉及易燃易爆独栋厂房生产自动化改造,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过程安全管理,杜绝危化品企业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安全无保障的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仓库实施关、停、并、转、迁,推动化工企业搬迁入园。
  消防:加强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全面落实社会化消防工作责任,加强消防队伍建设,推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街道、社区建设微型消防站,推行区域联防联治,夯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基础。深化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将消防工作纳入单位安全总监岗位职责,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等重点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创新消防科技手段,积极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火灾防范技术。
  冶金工贸: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升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安全标准化审计,巩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全面落实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防护规定,开展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有限作业空间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实施冶金煤气、涉氨制冷、粉尘防爆等安全技术改造,加强企业内部焦化产品、煤气、氨气等危险化学品和电解、冶炼、铸造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加强烟花爆竹采购、储存、销售各环节监管,严格执行产品流向登记管理制度,坚决查处打击私产、私储、私运、私销等非法行为。推动民爆行业智能制造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民爆企业安全水平。
  船舶制造及拆船业:强化船舶制造、拆船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应用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定位预警系统,加强受限空间作业、残留易燃易爆物、有毒有害物质等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管控船坞出租修造船舶行为,防范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职业病危害等事故的发生。
  渔业船舶:全面开展涉渔“三无”船舶的清理整治,加大安全监管的执法和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监管、预警、应急信息化保障水平。加大海洋与渔业安全投入,实施渔船更新改造工程,加强渔民的管理与培训,加快渔船通讯、救生设施等安全设施和装备建设。加强海洋渔业、海事、海警等部门的联动合作,建立渔政、海监执法与海域管理动态监测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完善海上渔业搜救体系。广泛推动“平安渔业示范县、镇、村、船”和“文明渔港”等创建活动,夯实渔业安全基础。
  特种设备: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追溯体系建设,以电梯、气瓶等为重点,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对电梯产品的制造、安装、维护保养、检验以及气瓶产品的制造、充装、检验等过程信息进行记录,实现可追溯。持续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加大对起重设备、压力容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动态监管和监督抽查力度,建立重大隐患治理与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积极开展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推广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提升电梯综合监管水平。
  农业机械:深入开展农机专项整治,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推进农机安全监管信息化。加强重点机具、重点时段和重点场所的安全监管,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检查,查处超速超载、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脱检脱保等违法行为。加强农机安全监管装备建设和体系建设,提高农机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服务水平。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建立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科技强安,发挥安全科技支撑作用。
  加快安全科技研发运用。建立安全科技专项资金和奖励制度,制定激发安全科技创新动力的措施,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园区等,推动政产学研用结合,建立安全生产重点实验室、技术支撑项目,加快安全生产科技研发,建立安全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平台,加快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应用。在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大力推广“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程,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和环节广泛应用,鼓励引导企业开展智能安全生产,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手段对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进行实时、全方位的智能分析、诊断,实现安全预测、预判、预警及智能化控制,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事故防范的能力。
  加快安全信息化建设。按照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建设,提高安全监管监察和事故应急信息采集、处理、加工的能力,为实时预测事故、消除隐患、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及时决策提供服务。以响水生态化工园和建湖县经济开发区开展试点,建立化工园区安全、环保、应急救援等智慧管理系统,工业开发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和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实行园区、企业、部门之间数据互通、应急联动,逐步实现基础设施智能化、园区管理精细化、生产管理信息化。深度开发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配备移动终端,实现隐患分级排查、及时上报,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质量。建立职业卫生信息系统,收集职业健康检查、诊断鉴定、工伤保险待遇及救助落实情况等相关动态信息,实现职业病防、治、保有关部门信息系统的交流与共享。

专栏行业领域重点开展的安全生产关键技术应用
  建筑:全面推广使用人脸识别等视频监控技术,对起重设备事故进行动态预警,对施工现场进行智能监测,采取人员定位系统确保项目经理和监理在岗在位。积极推广物联网管理应用平台与信用网联动管理。
  危险化学品:进一步提升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化学品生产装置及其辅助装置的自动化控制水平,并具备安全联锁和紧急停车功能。全面实施化工企业HAZOP分析,推动液氯自动化充装改造,推广应用阻燃隔爆装置、危险化学品电子标签、物联网新技术、危险化学品流向信息监控系统等。
  消防:大力推进消防设施联网监测平台建设,提升社会单位火灾防控能力。加大消防机器人、消防无人机、精密定位系统等科技装备的投入和使用,提高应急救援科技水平。
  冶金工贸:推进冶金企业有毒气体报警集中监控系统建设,推动金属冶炼企业危险环节与区域强制加装配备自动探测、报警与联锁、防溜钩等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
  渔业船舶:加快推进海洋机动渔船自动识别系统(AIS)建设,支持海洋渔船(含远洋渔船)配备AIS设备终端,对超短波机站进行升级优化。
  特种设备:完善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建设,运用大数据分析、研判隐患,推动气瓶信息化建设。

(五)防治结合,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建立职业病防治联动机制,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加强职业病前期预防。加强职业病源头治理,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淘汰、限制名录管理制度,引导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主动进行工艺改造和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加强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开展小微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公益性指导、援助、治理帮扶行动。
  推行职业病危害风险管控。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对职业健康进行风险评估,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规范职业病危害告知、设置警示标识、配备个体防护用品,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试点开展职业病危害在线监测,全面掌握企业职业病危害情况,推动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实施有色、冶金、建材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用人单位的技术和工艺改造、设备更新和材料替代以及关闭退出等治理活动,及时消除产生职业危害因素。
  提升职业卫生保障能力。加强职业卫生监管能力建设,配备职业卫生监管执法装备,进一步提升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专业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支持社会性技术服务机构发展,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质量控制、职业卫生专家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加强职业病综合治疗康复机构能力建设,合理确定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的布局、规模、功能、数量,鼓励具备条件的行业、企业医疗机构开展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综合治疗康复工作。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鉴定工作,及时报告治理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
  完善保障救助措施。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推行平等协商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
  (六)完善机制,着力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反应迅速、科学处置、运转高效、覆盖全市的应急救援体系,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地区、政府部门、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之间快速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部门间应急资源和信息共享机制,建设联动互通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救援时效。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按照省安委会要求,加快建设江苏沿海(响水)危化品应急救援基地,提升沿海地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能力。依托公安消防应急救援力量,推进化工园区消防站提档升级,建设盐城(射阳)临海危化品道路运输应急救援中心,鼓励和推动大型企业、高危企业建立专业化救援队伍,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援,完善应急救援补偿机制,着力提升应急救援专业化、技术化。
  提升应急实战能力。完善各级人民政府应急预案,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手册,定期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演练、行业专项演练,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和高危岗位应急处置卡的制定、培训、演练,完善预案备案,重点实施基层实战化应急演练,推动应急演练情景库建设,实施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专业化评估,推动企业应急演练制度化、科学化、实战化、全员化,提高企业一线的应急处置能力。
  夯实应急救援基础。进一步提高企业和公众防灾救灾意识。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需求评估,完善应急救援基础数据库,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共享机制。综合运用“互联网+”、云平台、大数据、无人机等技术和装备,在具有一定规模的开发园区和工业企业较多的镇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站,督促企业进一步配备相关应急装备、应急器材、应急物资,做好应急防范。
  (七)造浓氛围,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完善安全宣传机制。以“安全生产月”为重点,健全上下联动、政企互动、媒体协作的联动机制,完善电视、报刊、网页、微信、微博等多种宣传载体,打造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宣传综合平台,组织开展安全文化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引导主流媒体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常识,不断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坚持安全文化引领,开展安全文化(诚信)示范企业、安全青年示范岗、安全合格班组、安全社区的创建和“安康杯”竞赛活动等,进一步普及安全文化,让安全第一的理念深入广大居民、职工的心中,激发广大民众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内在动力,让“我要安全”成为自觉行动。
  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素质教育培训,推动中小学开办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课堂,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的作用,为安全管理提供人才保障。持续加强安全培训,探索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分层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推动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不断提高安全技能。
  (八)改革创新,构建安全监督管理新机制
  改革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双随机”制度(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党政问责、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协调配合,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对违法行为当事人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决定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依法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完善司法机关参与事故调查机制,严肃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自由裁量基准、执法纠错、执法信息公开等制度,公开执法权力事项,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定期发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认真开展执法监督,实现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防范转变,从表象监管向本质监管转变,从定性监管向智慧监管转变。
  改革行政审批管理。按照强化监管与高效便民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简政放权与加强安全监管的关系,严格源头管控。优化安全生产许可事项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环节,严把安全关口,实施网上公开办理,方便企业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取消、下放、移交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创新安全生产服务模式。建立引进第三方力量参与安全监督和管理的机制,全面开展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工作。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加快安全技术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安全科技研发和应用人才队伍,充实全市安全生产专家库,优化安全科技人才专业配比。大力培育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市场,鼓励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和专家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服务,推动重大建设工程中引入第三方安全生产综合技术服务,引导园区自主组建或引进专业技术团队,探索小微企业安全托管模式,建立政府支持引导、部门依法监管、机构规范服务、企业尽责履职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加强基层安监能力建设。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政府工作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充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全面落实《江苏省乡镇(街道)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具体办法,完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加强基层安监机构建设,进一步配强安全监管力量,鼓励基层招聘安全专业人员,村(社区)配备专兼职安监人员,推动镇(街道、园区)安监机构、人员、装备、经费“四落实”,实现监管网络全覆盖。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各级安监机构现场执法、职业卫生、检验检测、个人防护装备等安全装备的投入,开展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严格持证上岗,开展执法竞赛等活动,进一步提升监管人员专业能力水平。
  创新社会共治手段。推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纳入全市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将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承诺、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诚信评价管理和执法信息公示等安全生产诚信制度,研究制订安全生产诚实守信企业的激励扶持政策,加强安全生产诚信结果的运用,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失信企业纠错激励制度,强化激励约束,促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建立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四、重点项目(工程)
  (一)安全生产教育馆建设。按照生产与生活、传统与现代、静态与动态、场景营造与科技互动、主动认知与被动学习、古代人物与现代工人等六个结合的思路,围绕危化品、冶金工贸、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交通安全、职业健康等重点行业领域,充分运用声光电等现代科技手段,通过事故案例回放、现场作业模拟、安全知识宣传等途径,传播安全生产知识,进行安全警示教育,打造国内同类型场馆中展示内容最全、展示手段及体验方式最新的安全生产综合类场馆。
  (二)监管监察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全市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引进专业化人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监管监察人员专业化水平。全面落实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配备标准,保障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必要的办公场所、车辆、通讯、执法监察、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等设施装备,配备多功能便携式检测设备、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到2020年底,市、县(市、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工作条件100%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配置,镇(街道)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100%达到基本配置。
  (三)智慧安监工程建设。按照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的统一部署,依托政府信息资源中心,建设全市安全生产智慧监管工程,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建成涵盖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预警预测、安全检查、行政执法、事故查处等核心业务的全市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安全生产急救援指挥系统和“互联网+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系统,建设重大事故防范科技云平台,实现安全风险动态评估分析、智能分级、超前预警,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到2020年底,建成覆盖市、县(市、区)、镇(街道、园区)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
  (四)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建设江苏沿海(响水)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按照《城市消防站技术标准》规定的特勤队装备和器材配备标准,实施化工园区(集中区)消防安全水平提升工程,4个化工园区全部建成化工专业消防队,逐年配备大流量、远射程泡沫车、高性能移动炮、灭火机器人、高性能远程供水泵组等救援装备,提高化工行业应急处置专业水平。建设盐城(射阳)临海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应急救援中心,建立应急队伍,配备应急装备器材。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监测监控与应急指挥平台,加强培训与演练,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力量、物资和装备支持。
  (五)职业病危害治理工程。推进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实施石英砂加工、石棉制品、木制家具制造、电子产品、皮革箱包和制鞋、水泥生产、铅酸蓄电池、冶金、造(拆)船业、石材加工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用人单位的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工程治理,积极推进生产性噪声的职业病危害工程治理。到2020年底,重点行业和高危、粉尘、高毒等规模以上企业基本完成职业病危害工程治理,完成全市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员总数及职业健康检查等信息采集,建立完善职业病危害信息基础数据库。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把安全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规划、同部署,把安全生产指标纳入地方政府考核指标体系,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规划实施方案,逐级分解落实规划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指标,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时序和重点,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加快实施规划重点工程。
  (二)细化保障措施。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完善企业为主、政府引导、保险辅助、社会参与的良性互动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提高安全保障水平。重点支持监管监察能力、安全基础设施、安全科技、宣传教育培训、职业病危害防治和应急救援等工作。各级财政要对规划重点工程安排专门资金保障计划。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完善事故及职业病预防与工伤保险相结合机制。积极引入金融、税收、信用等手段,促进安全生产。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安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重大安全科技攻关。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强化规划实施评估。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定期对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健全规划实施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规划执行评议,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工会的宣传监督作用。安监部门要牵头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定期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对规划范围、主要目标、重点任务进行动态调整,不断优化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2018年底和2020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上级政府要将下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划实施进度和年度实施情况作为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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