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宾馆、酒店公共用纺织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4 信息来源:盐城质监局


关于开展宾馆、酒店公共用纺织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城南分局、市纤检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宾馆、酒店等服务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公共用纺织品的行为,强化质量管理,提升品牌意识,依据《产品质量法》和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宾馆、酒店公共用纺织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市范围内公共用纺织品用量较大、近两年日常检查发现有违法行为以及网络、媒体报道或者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问题较多的宾馆、酒店及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单位。同时对近2年已经查处过的宾馆、酒店进行回头看,对仍然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应当依法从重处理。

二、检查时间

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

三、检查内容

1、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公共用纺织品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

2、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义务;

3、是否存在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质量标志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等违法行为。

四、检查方式

各有关宾馆、酒店等服务业经营者加强组织自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城南分局通过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产品(服务)质量,盐城市纤维检验所根据需要进行抽样检验。

五、有关问题的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按以下方式处理:

1、对轻微质量问题将通知相关企业进行整改。

2、对一般质量问题责令相关企业整改,并对整改后的情况进行复查。

3、对严重质量问题,将依法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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