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8 信息来源:盐城质监局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城南质监分局:

今年4-6月,根据质检总局和省局部署,组织开展了全市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和7月3日质检总局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现就深入开展全市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在总结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电线电缆线缆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坚持高位推动、严查严打、精准发力、协同作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持续提升全市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是全面开展生产企业排查。各县(市、区)局要对前阶段“四查一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按照“企业全覆盖、问题全查准、处置全到位、违法信息全通报”的要求,深入开展生产企业排查工作,做到排查到位、整治到位。其中,要把非发证产品生产企业全面列入整治范围,组织对辖区内非发证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排查摸底、建立档案,开展执法检查和产品抽查,及时处理发现的质量问题。

二是督促整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局要对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指导督促获证企业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各地现场检查发现属于吊销、撤销、注销生产许可证范围的问题,报送市质监局质监处汇总后转交有关处室依法处理。

三是强化监督抽查后处理。对前阶段监督检查和后期专项整治中的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各县(市、区)局要认真组织开展后处理工作,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复查。对不合格企业涉嫌质量违法的予以立案查处,符合移送条件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对前阶段因证书过期、停产等原因未抽到样品的企业,各县(市、区)局要通过日常巡查等方式加强动态监管,企业正常生产后及时进行抽样检查。

四是加大执法打假力度。各县(市、区)局要深入开展电线电缆生产企业执法检查和生产集中区域整治,重点查处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保持对制售假冒伪劣电线电缆的高压打击态势。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洪家宁局长任组长,孟令永副局长、王东升副局长、杨樾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局质监处、稽查处、认证处、行政许可服务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县(市、区)局也要成立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全面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尤其是涉及到辖区内有电线电缆企业不在许可证发证范围的县(市区)局,务必认真开展此项整治工作。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市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前阶段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深入开展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并将督查发现的重大问题通报有关地方政府。各地还要接受省质监局督查组的抽查督导。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各县(市、区)局要将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和后处理情况、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电线电缆案件和不合格产品流向等信息及时通报住建、交通、工商等相关部门,加大联合惩治力度,增强专项整治的部门合力。同时,按业务条线将相关情况报送市局有关处室。

四是加强信息报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市、区)局每周四下午6点前向市局报送本周累计工作数据,9月20日前向市质监局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累计数据表。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局要即时向市质监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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