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盐城市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6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盐城市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3月3日

                                 

                   盐城市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为主线,坚持依法治安、源头管控、重点整治、标本兼治,强化责任制落实、基层安监能力建设、培训宣传教育等安全保障措施,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平稳态势,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建设“强富美高”新盐城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继续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平稳有序。进一步加大安全执法力度,突出事前处罚比率,事前立案占总立案80%以上,全年实现执法立案数、处罚金额数“双上升”,50%以上镇(街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或委托实施行政处罚。扎实开展安全规范运行园区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示范企业“双创”活动,在市级以上重点园区(集聚区、风景区)创建安全规范运行园区,在化工行业培植20家、工贸行业培植40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培植5家安全标准化规范运行示范企业。加快推进安全警示教育馆建设,力争2017年底全部建成。
  三、重点任务
  (一)坚持先行先试,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意见落地衔接
  1.深入开展学习宣传。组织各层各级干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意见》活动,将《意见》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意见》精神,在全社会形成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浓厚氛围。
  2.细化落实改革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对照重点改革任务,聚焦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薄弱点,加强跟踪关注,做好相关课题的调查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根据上级改革任务分工,分条线制定实施办法和配套制度措施,制定具体的责任表、路线图,明确职责、有序推进,将《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3.注重培植典型示范。选取一批有代表性、基础较好的地区和企业在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革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等方面进行先行先试、持续发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典型。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执法等具备一定改革经验的领域超前谋划,抓紧实施改革措施。
  (二)坚持齐抓共管,健全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4.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省、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持续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和高危企业全面实施安全总监和安全生产承诺报告制度,督促规模以上企业、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实现“一必须五落实”(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对照法律法规要求,督促冶金、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到位、安全管理人员足额配备,提高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人员比例。选树宣传一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好的典型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加快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推进安全生产社会信用评估体系建设,对列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在投融资、保险税收、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土地出让等方面一律给予限制。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一律实施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中介机构一律实施行业禁入。
  5.明确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出台部门和单位安全监管职责规定,划分明晰综合监管、行业监管责任边界,细化完善市、县两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厘清市、县(市、区)、镇三级监管职责,完善“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责任体系,加强对中央、省驻盐企业和市属企业的安全监管。充分发挥安委会及安委会办公室的作用,推进综合监管规范化建设,积极协调、督促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在综合整治、隐患整改、行政执法、事故查处等方面尽责履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6.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进一步深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推行市、县(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和省级以上园区、镇(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建立各级安委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制定出台相关工作规则,促进各专业委员会规范运作。巩固“四级五覆盖”成果(市、县、镇、村“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三个必须”全覆盖、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和安监部门向同级组织部门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全覆盖),加大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安全生产职责履行和重点工作部署落实等情况的巡查督查力度,完善述职履职报告制度,强化对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履责检查和履职考核。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推动加大安全生产在各级综合考核评比中的权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三)坚持依法治理,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7.重抓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将执法重点从事后执法向事前执法转变,集中查办一批典型案件,树立安全生产执法权威。创新执法理念、执法方式、执法手段,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镇(街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实施委托执法。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制度, 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两次联合执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建立监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和《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安全检查行为。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执法与司法对接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司法机关参与重大隐患治理和事故调查处理机制,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和瞒报谎报事故行为。严格事故直报,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加大“一案双查”力度,严肃责任追究,对事故责任单位坚持民事、行政和刑事“三责同追”,及时公告事故查处情况,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扎实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活动,确保所有县级监察大队通过省安委会验收。
  8.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危险化学品方面,认真实施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责任,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统筹协调机制,开展化工企业“四个一批”(关停一批、转移一批、升级一批和重组一批)专项行动,落实“两减六治三提升”减化要求,推动危险化学品行业综合治理工作,对列入红、黄、蓝表的企业逐一进行督促整改、严格验收;严格落实《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健全化工集中区安全准入、风险评估、实时监控、应急救援等一体化安全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化工企业重点部位防控措施,督促企业完善动火作业等高危作业管理制度。冶金工贸等行业方面,深化冶金煤气、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针对煤气生产使用、高温金属液态运输、液氨泄漏、有限空间作业和粉尘防治等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组织开展专家检查、专项互查,探索建立工贸行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将辨识出的较大危险因素及其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方法纳入岗位操作规程,做到“一岗位一清单”。烟花爆竹方面,严格资质审查认定和流向管理,严控威力大、药量多的烟花爆竹品种、产品进入销售市场;定期组织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和明查暗访,对已实施“两关闭”零售网点,逐一开展“回头看”检查,严肃查处零售网点违法违规行为;创树一批烟花爆竹零售示范网点,倡导互督互查,完善举报查处机制,规范和引导非禁放区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9.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时期和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综合督查。在道路交通、特种设备、水上交通、海洋渔业、建筑施工、消防、旅游、港口码头、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刻剖析易发生事故的原因和管理的难点,加强部门协作配合,逐步建立专项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深刻吸取国内近年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开展城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落实管控措施,构建城市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对高层建筑、大型商贸综合体、城市交通、道路桥梁、燃气管线、地下管道等安全监管和监测监控,全面排查治理老旧建筑、玻璃幕墙、渣土垃圾堆场、寄递物流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
  10.健全职业卫生监管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要求,落实相关行业领域的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工作责任体系。推进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执法,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报告、防护保障和职业健康体检等制度措施,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以高危粉尘与高毒物质危害严重的企业为重点, 继续深化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治理,开展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坚持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有机溶剂、高危粉尘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和日常治理。继续开展基础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推动各地完成不少于30家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四)坚持源头管控,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11.严格安全生产项目审批。加强高危行业源头管控,提高行业安全准入门槛,高危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政府《盐城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减少落后化工产能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落实关停并转搬等降低风险的强制性措施,推动全市化工行业转型升级。对新改扩建项目加强督查,严把安全生产关,对不符合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的立即停建,对非法违法的项目予以关闭和取缔。严格把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年审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予换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坚决淘汰一批生产能力、工艺落后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和项目。根据国家、省、市行政审批“放管服”工作要求,不断优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流程,持续提高审批效率。
  12.建立安全风险预防机制。认真实施《盐城市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和《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与分级管控,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风险辨识、评估和预警,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年底前完成全市高危行业企业及易发生重特大事故行业领域“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绘制。督促相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道路交通、海洋渔业、油气管网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实行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督促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点排查和评估,在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加强应急救援等方面制定出台管控措施,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风险公示栏、告知卡。
  13.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按照“三全两规范一及时”(即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规范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规范统计预警分析,及时将隐患录入系统)的要求,推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运行,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机制。将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部位和环节作为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的重点,实施风险等级管控,提高检查频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与标准化创建、日常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检查等工作的有效衔接,规范实施重大隐患分级管理、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五)坚持重心下移,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4.推进基层安监能力建设。抓好《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意见》、《省编办、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乡镇(街道)安监机构能力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全市基层安监机构设置,充实监管执法力量,确保国家、省级开发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分别不少于9人、5人,重点镇(街道)配备5名以上、其他镇(街道)配备3名以上安监执法人员,并按相关规定建立专职安全员队伍。对全市国家级开发区、省级经济园区安监能力建设情况进行专项巡查,确保国家、省、市重点园区监管执法人员按规定配备到位,继续推进全市基层安监机构能力建设省级达标工作。加强执法监管业务培训,分级分层次举办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对全市安全生产执法人员、镇(街道、园区)分管领导进行定期轮训,全市监管执法人员按规定实行持证上岗。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演练竞赛,组织45周岁以下监管执法人员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不断提升监管执法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15.促进企业标准化规范运行。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工程,由重创建数量向提档升级、量质提升转变,引导企业争创二级以上标准化企业,促进企业安全管理、设施设备、作业环境、操作过程标准化。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复审制度,开展企业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建立企业标准化创建激励机制,落实差异化监督检查,严格升降级管理,对发生亡人及有影响事故、标准化运行质量低下的企业加大通报和督促整改力度,必要时予以摘牌。
  16.深入开展安全培训教育。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实现“三项岗位”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应培尽培,强化全员安全意识,保证职工按规定生产、按规程办事、按规范操作。推行职业卫生培训与安全生产培训一体化,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按规定培训到位,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建设。抓好企业安全总监、安全技术专家、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发挥其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强化考试机构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和考试流程,规范考试考核行为,落实教考分离,以严格的考核倒逼培训质量提升。开展安全培训专项督查,严查无证上岗、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的行为和培训机构培训不规范的行为。将安全培训作为执法监察重点,切实加大因培训不到位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力度。
  17.着力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抓好第三方力量参与安全监管意见的实施,督促推动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省级以上重点经济开发区(园区)、经济发达和以工业经济为主的镇(街道)以及高危企业、工贸规模以上企业委托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安全检查等服务活动全覆盖。鼓励中小微企业订单式、协作式购买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支持相关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评价等技术服务。加强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研究,取消风险抵押金制度,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推动工伤保险投入生产安全事故预防。
  (六)坚持统筹推进,切实提升综合保障能力
  18.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推动各地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办法,逐步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监管的能力。落实专项经费和监管执法装备设备,统一执法标志,健全执法装备配备,配好执法检查、应急救援车辆、执法仪器设备和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进一步完善企业为主、政府引导、保险辅助、社会参与良性互动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19.积极实施科技兴安工程。推动信息化与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相结合,与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相结合,尽快建成纵向从市到县、镇(街道、园区)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横向到市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前端到危化品、冶金、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涵盖全市安全监察执法、企业在线监测和预警防控等一体化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信息化体系。编制安全生产信息化专项规划,推进智慧安监云平台、移动执法智能终端一体化,实现移动执法的执法过程、处罚记录、违法行为等工作的信息化和智能化共享与联动。结合“两减六治三提升”、地条钢整治、去落后产能等行动,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工艺和产能,倒逼事故风险高、隐患突出的企业转型升级。
  20.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水平。建立政府、部门、专业救援队伍和专家参与的联动处置机制,进一步充实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和专家队伍的作用,推进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信息互通共享和联动处置,实现应急管理体系的有效全覆盖。及时修订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演练、行业专项应急演练,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手册,督促企业细化高危岗位应急处置卡,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培训,推动实施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专业化评估。加快建设江苏沿海(响水)应急救援基地,全面提升化工园区专门消防站建设水平,为全市危化品领域的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救援、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支持。
  21.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机制。加快推进安全生产警示教育馆建设,着力打造全省一流、展示内容最全、展示手段及体验方式最新的安全教育基地。围绕“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周”、“职业健康宣传周”等活动,加强上下联动、政企互动、媒体协作,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工作,积极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着力打造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宣传综合平台。组织开展安全文化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进学校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切实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加大先进典型的培植宣传力度,深刻剖析各类事故案例,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做好“两高”对事故处罚司法解释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条款的宣传。提请市人大开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专项检查,精心组织“最美安监人”评选。
  22.打造高效廉洁安监队伍。扎实开展“进万企、解难题、促发展”活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过程中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倾心尽力帮助企业解决难题、提质增效。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组织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严格纪律要求,健全工作联系点、工作限时办结、定期通报工作等制度,深入开展向大丰区安监局和陈亚平同志学习活动,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工作执行力,着力打造一支业务精、作风实、敢担当、有激情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供坚强保障。

返回顶部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