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品牌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30 信息来源:盐城质监局


关于做好2018年品牌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城南质监分局: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同时,也是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元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加快质量强市建设,推动盐城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质量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名牌产品和企业,现将2018年品牌培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本地区品牌摸底和培育工作

各地要围绕盐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提档升级传统支柱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总体目标,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区经济结构、产业布局,结合地方“十三五”规划,重点聚焦2017年度“争星创优”活动优胜企业、产业强市优秀企业、特色产业基地和特色产业集群,在促进新能源、节能环保、智能终端、大数据、高端装备与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方面,制定本地区2018年江苏名牌、江苏省区域名牌、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和工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的培育计划。

二、报送2018年盐城市品牌培育重点名单

各地在做好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对照相关要求,选择条件较为成熟的企业、产业集群,并主动征求地方发改委、经信委、行业协会等部门的意见,确定报送重点培育企业、产业集群名单。原则上要求每个县(市、区)至少要培育一家市长质量奖企业,已经获得市长质量奖的企业要作为省长质量奖培育对象。

三、确定2018年全市品牌培育重点名单

    市局将根据各地上报的重点培育名单,结合全市“十三五”规划要求,重点考虑我市传统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确定并公布全市2018年品牌培育重点名单。

请各地于3月30日前将2018年品牌重点培育名单(见附件:表1、2、3、4、5、6、7、8)报市局质监处。联系人:缪雯雯,张扬。联系电话:88383090,88389931。


盐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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