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一季度
全市党员干部“牵手致富”结对帮扶
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9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市各帮扶单位,市委各驻镇帮扶工作队:

现将2018年一季度全市党员干部“牵手致富”结对帮扶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129开始,春节前结束。

二、活动内容

1、核实农户2017年度收入。去年底,结合年度动态调整工作,基层扶贫人员帮助农户测算了全年收入(计算周期为20161012017930),并记录在帮扶手册收入栏中。此次走访时,需对农户2017年度家庭收入进行核实,并在收入栏下方空白处签字确认。特别是对已确认脱贫的农户,要详细了解家庭人均收入是否达6000元脱贫标准、是否稳定持续,农户对测算收入是否知晓认可等。

2、测算农户上季度家庭收入。与结对农户一道,认真核算2017年第四季度家庭收入,并使用阳光扶贫手机APP录入农户的“四收一支”情况,即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生产经营性支出。

3、完善“一户一策”方案。宣讲各级扶贫开发政策,详细了解结对农户发展需求、脱贫意愿和家庭情况新变化,结合2017年度“一户一策”方案,通过阳光扶贫手机APP帮助结对农户制定2018年度“一户一策”方案并上传,以此采取针对性常态性的帮扶措施,促进结对农户早日实现脱贫。

4、现场填写走访帮扶日记。认真填写农户帮扶手册,并签名确认。通过阳光扶贫手机APP现场录入此次活动的帮扶日记,上传3张活动照片,分别为农户帮扶手册中帮扶措施页照片、农户收入页帮扶责任人签字确认照片以及党员干部与农户合影照片。

三、有关要求

1、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活动内容和时间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迅速开展活动,如实填写帮扶手册,通过阳光扶贫手机APP录入活动内容中要求的相关信息,确保活动成效。

2、各县(市、区)委农办(扶贫办)、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事局、城南新区农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本地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市委各驻镇帮扶工作队要及时与后方帮扶单位对接,认真做好活动的服务工作。

3、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推进,压实后方单位和党员干部帮扶责任,对活动组织不力、未按时完成走访帮扶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追究相关责任。

4、帮扶日记必须在活动现场进行填写,否则无法定位党员干部是否入户走访。若走访过程中赠予农户慰问金,则慰问金的金额在帮扶日记中填写。

5、请各部门明确专人,对本部门结对帮扶人走访过程中发现的农户2017年度计算收入与实际收入相差较大、基层扶贫人员未与农户一道核算年度收入等问题进行汇总(详见附件),于213前将汇总结果报市县扶贫部门(市直有结对任务的部门报市扶贫办,其余单位报所在县扶贫办)。

6、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成效,特别是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典型做法和典型事迹报至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6662108,电子邮箱:ycfpkfjb@163.com)。

 

 

中共盐城市委办公室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9


附件

 

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2017年度收入测算存在问题汇总表

 

单位(盖章):            

 

农户户主姓名

结对帮扶人姓名

基层人员计算

的人均收入(元)

走访时核实的

人均收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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