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保增长,促发展”服务企业十件新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4 16:19 来源:盐城质监局 字体:[ ]


关于评选“保增长,促发展”服务企业
十件新事的通知

各县(市、区)质监局、各直属单位、盐城特检分院、机关各处室:
为全面落实省、市局“保增长,促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做好“三服务”工作,倾心服务企业发展,帮助企业克服金融危机带来不利影响,为全市经济建康、有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系统开展2009年度“保增长,促发展”服务企业十件新事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对象:市、县质监部门处、科(室)、直属单位以及全系统干部、职工。
2、时间:2009年1月-12月。
3、内容:为地方招商引资想方设法、吃苦耐劳,取得成效;为项目推进提供优质服务,实现服务智能化;帮助企业争创国家、省级品牌,提升企业形象;指导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订,掌握行业话语权;推进企业节能减排,挖潜增效;与企业联手打击假冒伪劣,保护名优产品;消除食品生产加工和特种设备使用安全隐患,确保“两个安全”;为企业设备、产品检验检测提供快捷服务,并根据实际减免费用,帮助企业共渡难关;提供法律、技术援助,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维护合法权益;在执法、监管、许可、检验检测工作中创新方式方法,受到企业的欢迎;其它在服务企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工作突出,有一定影响的典型事迹。
二、事迹要求
有具体事、具体人、具体服务对象。体现与企业共渡难关的真情,一切着眼于企业,一切服务企业,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体现履行职能服务企业的成效,在履职到位中看成效,在质量提升中看成效,促企业解困境、扩市场;体现面对新形势工作的开拓创新,根据新情况,采取新措施,让企业感受到新气象、新变化;体现服务和监管的和谐统一,在服务中监管,在监管中服务,得到地方党委、政府或企业充分肯定。
三、评选形式
1、十件新事以各县(市、区)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为申报单位,各县(市、区)局、各直属单位申报不得少于2件,机关各业务处室申报不得少于1件。
2、申报时间为12月1日-10日,各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一并报市局办公室。
3、市局成立评选委员会,在各单位自荐的基础上,评出20件候选新事,在盐城质监网、内部局域网或用其它形式公示,征求社会各界和全系统干部职工意见,到被服务的企业核实情况,走访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和部门,最终评出十件新事。
四、公布表彰
评选结果将在2010年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上予以公布、表彰,市局将组织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宣传。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为企业办实事工作,积极主动,开拓创新,从头抓起,一着不让,突出重点,解决企业普遍关心的实际困难;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全局性的服务企业计划和措施,形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领导干部要带头为企业多办实事,每个干部职工都付诸行动,市局服务企业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督查;要以评选“十件新事”为契机,推动为企业办实事工作不断深入,全面做好2009年服务企业工作,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00九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十件新事△    评选  通知            
抄送:市优化办、市服务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苏省盐城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09年5月10日印发
共印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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