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关于迅速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5 20:59 来源:市安监局 字体:[ ]
各县(市、区)安监局,市开发区、城南新区安监局(办):
  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来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决定于2016年1月初至4月中旬,在全市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批示指示精神,按照严守底线、不触红线、筑牢防线的思路,强化各项安全监管措施、全面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确保2016年两节和两会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内容和主要措施
  (一)开展经营专项治理“回头看”。各地要对照2015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对经营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回头看”,盯紧、盯牢已关闭的零售点,严格按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和零售点“三严禁”要求督查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照《关于印发盐城市深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盐安监〔2015〕55号)工作要求和内容,开展拉网式排查,梳理存量、增量隐患整治情况,全面落实整改。对于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要按照“五落实”要求严格限期整改到位。
  (三)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照《关于印发盐城市2015年打击烟花爆竹“四私”工作意见的通知》(盐政安办〔2015〕9号)工作要求,整合公安、工商、交通、质监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力量,认真组织开展经营旺季联合执法检查,从销售、储存、运输、产品质量等各个环节加大对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烟花爆竹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扎实地开展。大市区安监部门还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市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把控零售点发证工作,积极配合大市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二)密切配合、加强联动。要充分发挥烟花爆竹联席会议作用,加强与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的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执行停业整顿、从重处罚、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的“四个一律”打击措施,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三)强化宣传、共同监督。要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知识和百日专项整治宣传力度,有条件的可组织新闻媒体现场参与检查执法,及时曝光非法违法行为和个人。同时要公开监管、有奖举报电话,加强社会力量监督,营造人人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地要认真做好总结,并于4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和汇总表(见附件)报市安监局。联系人:戴功广;电话(传真):86660492;电子邮箱:545417934@qq.com

                                      

盐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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