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引号 | 11320900K12926869E/2018-13408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发布 |
发布机构 | 盐城市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8-12-01 |
文号 | 盐政规发〔2018〕2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时效 |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