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18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9 信息来源:市物价局
各县(市、区)物价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委、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
现将江苏省物价局等六部门《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18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苏价农〔2018〕23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转发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18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苏价农〔2018〕23号)
盐城市物价局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盐城市财政局 盐城市农业委员会
盐城市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盐城市分行
2018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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