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盐城市大丰区对省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汇报

发布时间:2018-04-22

2017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扶贫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区上下紧紧围绕中央、省、市扶贫开发战略部署,按照“一人不少、一户不落”的要求,积极实施精准扶贫项目,靶向问题,精准施策,扎实组织开展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现就我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有关使用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政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2017年,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计划投入共计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401.838万元(其中:省级17年度精准扶贫资金357万元,去年省级精准扶贫资金结余44.838万元,区财政专项扶贫扶贫资金62.21万元),截止去年底,各项资金全部到位,项目全部实施完毕。

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为确保省财政奖补资金投向准确、运行规范、效应彰显,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参照周边县市做法,我区出台了大丰区2017年度财政精准扶贫奖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坚持精准扶持、公开透明、突出重点、真实申报等让低收入农户直接受益的原则,制订了2017年度财政精准扶贫奖补资金项目,并在大丰区政府网对项目实施的奖补对象进行公示。

2017年我区共实施了六个精准帮扶贫项目1.农业保险保费补助项目(奖补对象:在区内参加农业政策性保险的建档立农户;奖补标准:符合区农业保险规定承保范围内的品种,给予建档立卡农户全额补贴,共计资金16.91万元)2.“扶贫保险100”项目(奖补对象:全区建档立卡农户中除五保户、低保户以外的所有建档立卡人口;奖补标准:按100元/人的标准投保,共计资金83.24万元)。3.教育资助项目(奖补对象:2017年考取高中(中专)、专科、本科、研究生等国家承认学历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子女;奖补标准: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生活费奖补,每人分别为高中(中专)1500元,大专3000元,本科5000元,研究生6000元。共计资金28.15万元)。4.农村合作医疗保障项目(奖补对象:全区建档立卡农户除五保户、低保户以外的所有建档立卡人口;奖补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实行全额代缴,标准240元/人,共计资金194.35万元)。5.文化惠民补贴项目(奖补对象:全区建档立卡除五保户、低保户以外的安装有线电视的低收入农户;奖补标准:对建档立卡农户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进行补贴,标准100元/户,共计资金13.95万元)。6、农田机耕机收补贴项目(奖补对象:全区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奖补标准:以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实际种植面积为基数,按5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贴,共计资金127.44万元)。2017年度省级精准帮扶资金实际使用464.05万元,无资金结余。

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巩固拓展“阳光扶贫”建设成果,进一步强化扶贫部门的工作责任,建立专人负责、定期报告运行情况等制度。完善监管系统功能,健全建档立卡农户和经济薄弱村信息,做到数据全面准确录入。强化跟踪督查,对作风不实、责任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追究,推动系统运行管理常态化、长效化,真正让扶贫领域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扶真贫,真扶贫。二是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加大力度查纠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产业扶贫、经济薄弱村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动歪脑筋、伸黑手等问题。持续发力解决各镇(区)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加强农经(扶贫)部门的日常监督。三是强化扶贫项目投放和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管理。对2016年以来的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整治省级精准扶贫资金和省、市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扶持资金、扶贫项目虚假申报、审核审批手续不全等问题。进一步强化扶贫项目政策保障、资金使用和投放达效,以及扶贫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的全流程监管,全面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和专项审计,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四、存在问题

尽管我们在扶贫开发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同上级的要求、先进地区做法、广大群众的期盼相比,仍有一定差距。由于我区的扶贫项目资金盘子有限,不能满足富余劳动力岗位设置的需求,申报项目种类不多,覆盖面不全;个别产业帮扶项目实际带动低收入农户效果与预期效果还有差距,经济薄弱村产业的规模化程度有待加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需进一步完善。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阶段,我区将持续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以低收入农户直接受益为原则,根据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采取“一户一策”、分类帮扶,资金直接扶持到户到人,实行精确“滴灌”、“点穴”帮扶,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促进低收入农户加快增收脱贫。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干部思想教育,抓好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切实加强和改进扶贫系统内部管理,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行风,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为提升扶贫开发效益,加快脱贫步伐做出贡献。    

 2、建立项目储备制度。各镇(区)农经部门要建立项目储备制度,凡适宜进入项目库的建设项目,均应提前进入项目库,申报项目原则上在项目库中产生,实行分类储备、动态管理,做到“实施一批、储备一批”。

3、实施项目监管验收。镇(区)农经部门应将项目日常管理全过程原始文书资料归档,长期保存,按专门要求编号,要指导享受资金扶持的各单位按申报计划组织项目实施,要对辖区内的实施项目进行督查,每个项目要形成一份中期督查和初验报告,着力强化涉农项目管理。

4、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充分调动各部门的参与扶贫开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协作,并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资源整合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扶贫开发事业。继续探索建立扶贫开发与其他支农政策的协调配合机制。树立“大扶贫”的观念,主动搞好扶贫办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在项目选择、资金安排和监督治理上,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和优势,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提高扶贫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效益。

 

 

                           盐城市大丰区扶贫办

                             2018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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