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机电设备招标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函

发布时间:2018-05-08 信息来源:市物价局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经请示省物价局同意,机电设备招标服务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和水利工程建设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17〕177号)文件中设备采购标准执行,由中标单位按70%交费,且不得高于《省物价局关于正式核定机电设备入场招标综合服务费标准的批复》(苏价服〔2000〕344号)》规定的收费金额;招标单位不付费。
    特此函告。

盐城市物价局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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