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仲裁委秘书处、本办各处:
根据《中共盐城市委关于做好市级机关中层干部交流工作的通知》(盐发〔2017〕11号)之规定,经研究,并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
许亮同志任秘书行政处处长,免去其依法行政工作处处长职务;
蔡锦源同志任依法行政工作处处长,免去其秘书行政处处长职务。
中共盐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