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听证会参加人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6-06 信息来源:市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指导意见的要求,稳妥推进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市物价局于2018年1月18日召开了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方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说明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
    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听证会参加人赞成和理解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方案;
    2.建议适当降低夜间服务费水平;
    3.建议适当提价改善恶劣天气、节假日等特殊时段打车难的问题;
    4.建议加强教育引导,整体提升出租汽车行业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
    5.建议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就具体基准运价方案而言,21名听证会参加人中,部分人支持方案一,即起步价7元/3公里,计程单位运价2元/公里。部分人支持方案二,即起步价8元/3公里,计程单位运价1.8元/公里。
    二、采纳的主要意见和理由
    采纳巡游出租汽车基准运价结构选择方案二的意见。理由:方案一起步价不变,调价影响范围小,但近距离便宜,远距离贵,不尽合理;方案二虽然近距离贵一点,但远距离价低,较为合理,更为理性;经营者听证会参加人一致赞成方案二,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54.5%赞成方案二;起步价调整为8元,盐城的价格水平在全省仍然是低的;改革后出租车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可上浮,也可下浮,基价适中,有利于实现市场化取向的改革意图。
    采纳夜间服务费标准适当低一点的意见,将0.40元/公里改为在0.30 /公里。理由:既兼顾经营者,也兼顾消费者,尽可能减小价改的震动。
    三、未采纳的意见和理由
    暂缓采纳春节假日和恶劣天气等特殊时段的价格适当提升的意见。理由:现有的计价器软件不支持,影响出租车行业“打表收费”制度的执行;多数市民心理暂时还不能适应。
    四、其他意见的处理情况
    采纳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加强教育引导,整体提升出租汽车行业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的意见,加强对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出租车驾驶员的教育引导和监督检查,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城市文明共同健康发展。
    采纳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的意见,出租车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健全完善投诉处理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车站、火车站等客流集中区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抢客、拉客、不打表收费的行为,坚决杜绝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返回顶部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