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电梯维保单位人力资源条件进行核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0 信息来源:盐城质监局


关于对全市电梯维保单位人力资源条件

进行核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局),城南分局,市电梯行业协会,各维保单位:

今年以来,市局对全市电梯维保单位进行一系列的检查发现:一是驻点单位人员不足。南京台菱、浙江富士通、淮安菱奥等驻点单位持证人员明显不足,且无社保;二是本地维保单位持证人员乱象重生。盐城市格林电梯服务有限公司许可要求15人,只有5人,全无社保,且维保负责人窜岗至苏迅电梯公司盐城维保站;江苏天元电梯服务有限公司许可要求30人,只有3人,全无社保。2018年3月5日,我局《关于维保单位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盐质监发[2015]14号)指出了市恒源、万宇、大明、新邦等单位在持证作业人员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至今尚未整改到位;三是少数电梯鉴定评审机构未按评审细则进行评审,对企业人力资源条件弄虚作假问题视而不见,甚至帮助企业造假。由于相当部分维保单位存在人力资源条件弱化,长期不具备电梯维保行业准入的基本条件,仍参与招投标,导致电梯维保行业低价恶意竞争,质保体系形同虚设,日常维保流于形式。因此,市局决定对全市电梯维保单位人力资源情况进行核查,现通知如下:

一、我市境内的电梯维保单位应严格按照《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251号)文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其持证人员数量、社保、合同必须符合规定,明确责任人员。

二、在2018年8月31日前,将本公司维保人员清单(包括姓名、操作证号、有效期、联系方式),维保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出示原件,聘用单位栏需有单位签章及有效期),维保人员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社保证明,如人社部门出具的汇缴表等)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市局存档(yczjjtsc@163.com)。严禁同一持证人员在不同单位任职。

三、从2018年9月1日起,市局组织对维保单位人力资源条件进行核查,凡是人力资源条件不符合许可要求的,不得参加星级评定和复评,复审换证不予通过,不得承接新的维保业务,建议许可机关撤销其资质,并立案查处。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执行。


  附件:维保单位人力资源条件自查清单


                                   盐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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