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城市城南新区柏润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8-08-08 信息来源:市物价局
盐城市城南新区柏润幼儿园:
你园《关于调整柏润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请示报告》收悉。根据《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7〕9号)、市物价局等三部门《转发关于推进民办教育收费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盐市价发〔2018〕34号)规定,经研究,现核定柏润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最高为800元/生•月。
新标准从2018年秋学期新生入学时执行。原有在园幼儿仍执行现行标准。
你园应自觉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并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函复。
盐城市物价局城南新区分局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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