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2019年度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发布时间:2019-10-17
苏政地[2019]616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盐城市2019年度第4批次
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盐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盐)地呈字[2019]第4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新城街道南舍村16.022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13.606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新城街道南舍村3.1167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9.1387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6.022公顷;征收土地19.1387公顷。
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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