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化提取公积金业务相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3 信息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盐房公积金〔2019〕42号
关于简化提取公积金业务相关材料的通知
中心各部门:
为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账户封存满半年的或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的提取业务:取消原收件材料中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原始材料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下岗证)”。
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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