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简化提取公积金业务相关材料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9-12-31
一、制定通知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质量,经中心研究通过,《关于简化提取公积金业务相关材料的通知》自2019年12月6日起执行。
二、《通知》主要内容的解读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账户封存满半年的或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的提取业务:取消原收件材料中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原始材料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下岗证)”。就是指从2019年12月6日起,职工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提取时,不再需要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
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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