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督查组和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有效防范潜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盐城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省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决定从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12月,开展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上来。深刻吸取“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深入检查反思监管不足,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握规律、抓好关键,举一反三、守牢底线,全力防范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总体目标
开展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系统排查、集中治理隐患,对各类风险紧抓不放,对发现的隐患严格实行闭环管理,不整改到位绝不放过,坚决做到“拉网式”排查、“清单式”管理、“对账式”销号,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特种设备行为,构建完善长效监管机制。通过专项整治,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设备台账,落实检验、人员持证作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充装单位用好气瓶充装系统,确保每一只充装的气瓶都能溯源,特种设备万台事故率和死亡率有所下降,遏制重特大和有重大影响的事故发生。
三、主要任务
(一)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排查对象为我市范围内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和气瓶。
(二)整治内容
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要求,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检查,确保企业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应急”。
(三)整治重点
1. 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重点检查关键设备和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质量;
2. 电站锅炉范围内压力管道。重点检查市内相关企业对《省市场监管局 江苏能源监管办转发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材料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的通知》(苏市监办〔2019〕44号)落实情况,对前期排查整治发现的严重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3. 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督促使用单位加强大型游乐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严格按照规范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利用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知识;
4. 人员密集场所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重点检查使用单位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5. 对在全市特种设备安全明查暗访、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大排查大整治等各类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开展检查。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9年11月20日至12月底)
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广泛进行动员部署和宣传发动。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对特种设备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专题宣讲,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系统学习特种设备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全面提高特种设备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实施。全面梳理监管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生产许可、使用登记、人员资质和设备检验等情况。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建立设备和人员台账。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形成清单,制订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期限,明确责任人,按期完成整改。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保证安全运行的特种设备,一律停止使用。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如实填写自查统计表(附件1),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上报属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月至9月底)
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采取联合执法方式,进行集中整治。对存在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且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市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和重点地区、单位实施明查暗访,重点检查核实隐患整改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每月底各县(市、区)局统计上报《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2)、《盐城市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展表》(一)(二)(附件3),由市市场监管局汇总报省市场监管局和市专治办。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底)
市市场监管局将成立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飞行检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督查,对特种设备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举报投诉集中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并及时通报情况、督促整改,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堵点漏点和深层次问题,将及时研究解决,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源头性治理,立足治本。2020年11月5日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报市市场监管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站位。要进一步提高对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树牢“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意识,把专项整治与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主题教育“回头看”结合起来,坚决守住安全底线,防范化解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检查反思,举一反三、彻底排查、彻底整治、堵塞漏洞。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行动、最过硬的作风靠前指挥,加强协调。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管局成立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局长、党组书记刘永前任组长,副局长、党组成员杨樾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应急管理与新闻宣传处、行政审批处、登记注册指导处、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安全协调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标准化管理处、执法稽查处、人事教育处、机关纪委,特检盐城分院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徐社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严格责任落实。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三式”要求开展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力不能保证安全或逾期未改的一律依法予以彻底关停,涉嫌违法的要及时通报稽查执法部门进行严格执法。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要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为专项整治与隐患整改提供技术支持,共同保障特种设备运行安全。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警钟长鸣,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应急”,确保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不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相关人员和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打击特种设备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不力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健全联动机制。市、县联动,密切配合,全力推进专项整治按时序、有重点地推进,发挥好基层分局一线整治的作用。市场监管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履职,执法稽查机构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信用监管机构要强化信用信息归集,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形成安全监管与行政许可、稽查执法、信用监管、检验检测合力,明确职责,推动专整治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同时,发挥好市特种设备专业委员会作用,市场监管部门与住建部门、商务部门、文广旅游部门共同推进相关领域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
(五)强化舆论宣传。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地落实,推动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