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3·21”事故处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9-12-31 15:01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的批示精神以及省“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会议精神,有效应对各类风险,安全有序推进“3·21”事故处置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对“3·21”事故处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的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系列部署要求,坚持“敬终如始、安全第一、科学处置”原则,以极端负责的态度、科学专业的精神,采取更严格、更有力、更扎实的工作举措,安全有序推进事故处置各项工作,确保“三个不发生”。

二、重点内容

按照“物料清除到位、设施设备拆除到位、劳动关系解除到位、事故隐患消除到位”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安全整治工作:

(一)物料处置方面。装置内物料处置,通过森达热电供热对江苏联化、盐城联化、中山化工、虹艳化工装置内物料进行处置,2020年2月份完成江苏联化、盐城联化、中山化工、虹艳化工装置内物料处置工作。通过直接放料对其他企业装置内物料进行处置,2019年12月底完成恒利达化工装置内物料处置工作;2020年6月份完成大明、裕廊、瑞和、彤程装置内物料处置工作。

硝化废料(黄料)处置,2019年12月份启动天嘉宜硝化废料(黄料)安全处置工作;2020年2月底前完成天嘉宜硝化废料(黄料)处置工作。

(二)风险隐患消除方面。严格暂存物料的安全管理,做好储存用于污水处置、装置清洗清除等物料的34家企业安全检查巡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物料储存安全稳定。稳步推进损毁严重企业消险拆除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蓝翔的消险拆除工作。结合企业的关闭退出,逐步启动企业拆除工作,2020年6月底完成华派、华旭、威耳的拆除工作。

(三)环保处置方面。2020年6月底前,新丰河、新农河、新民支渠、三排河、四排河等河道水质保持相对稳定,通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企业积存废水处理,按照“一企一策”方式推进企业废水处理工作,2020年6月底前完成企业废水处置工作。加快推进废盐转运,年底完成园区积存废盐转运处置工作。

(四)企业后续处置方面。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闭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的要求,以省、市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文件为依据,依法依规、灵活举措引导化工企业有序退出,2020年力争关闭退出企业30家左右,并及时组织安全环保拆除。同时,委托第三方对关闭后区域编制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定位,鼓励新上非化工类项目,推动企业循环化、清洁化改造,加快转型升级。

(五)安置区施工方面。严格落实安置区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置区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整治和巡查力度。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陈家港地区5个安置区601户建设工程并交付使用。

(六)水利防汛方面。常态化维护好核心区6.4平方公里的大封闭圈、爆炸区0.82平方公里的小包围圈,加强新民河闸、新丰河闸、新农河闸等3个闸坝的维护、值守巡查工作,确保闸坝安全运行。

(七)治安封控方面。常态化加强园区整体封控和值班值守工作,维护园区内部治安秩序,配合保障物料物资转运和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做好园区内部禁烟防火工作,维护园区治安大局稳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曹路宝市长负总责,羊维达常务副市长、顾云岭副市长协助;响水县委、县政府成立“3·21”事故处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代县长郭超任组长,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县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定期组织会办,协调解决问题。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参与处置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事故处置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细化完善本部门的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风险巡查消除,建立风险处置清单和问题销号制度,实行挂图作战、逐个销号。

(二)规范事故处置。严格落实“所有项目实施都要有方案,每个方案都要通过专家评审,每个方案实施都要有现场监管”的要求,坚持速度服从安全、进度服从安全。加强施工队伍资质管理,施工人员培训教育,确保人员持证上岗;对企业未按规定要求处置等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坚决杜绝处置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三)强化督导督查。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所有企业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值守,开展日常巡查,杜绝企业管控盲点;强化风险排查,对一般风险督促企业自行整改,对重大隐患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县相关部门牵头制定整改方案,经专家评审后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限期完成整改。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察督办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专项整治的督查检查,开展明查暗访,对领导责任不落实、专项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四)维护社会稳定。在安全有序做好事故处置工作的同时,全力做好企业后续处置、舆情管控、信访处置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园区企业退出工作方案,引导企业有序退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专人收集处置舆情信息,强化舆情监控,遇有重大舆情信息的立即报告处置。对出现的信访矛盾纠纷及时交办处理,疑难问题组织专题会办,主动做好涉稳信息收集处置工作,保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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