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
实施意见(暂行)
发布时间:2019-03-1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关于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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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关于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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