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宁信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85%股权公开转让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05

【交易公告】盐城市宁信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85%股权公开转让交易公告

 

(发稿时间:2019-03-04  阅读次数:1065)


信息发布单位: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产权交易所)                   

项目名称

盐城市宁信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85%股权

项目编号

YCCQ201903-05

批准文件(决议)等

批准文件: 《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公开转让盐城市宁信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85%股权的批复》(苏悦集[2019]33号)

内部决议:《盐城市宁信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

2019年3月4日

挂牌终止日期

2019年4月15日

转让方名称

1.上海悦达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贾红群

3.钱进

企业

性质

1.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2.自然人

3.自然人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盐城市宁信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91320903074711497P 

法定代表人

毛道良

注册资本(万元)

18000万元整

注册地(地址)

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区振兴路1号盐创大厦10楼

成立时间

2013年8月5日

经营范围

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创业投资、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以及经过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

所属行业

金融

其他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悦达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71

2

贾红群(代上海悦达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7%)

7

3

钱进(代上海悦达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7%)

7

4

李庆洁

5

5

信立泰国际贸易江苏有限公司

1


6

宁波大方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4

7

蔡兰风

0.5

8

袁光虹

2

9

魏连华

2

10

刘强

0.5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年度

2017

资产总额(万元)

6184.86

负债总额(万元)

76.75

所有者权益(万元)

6108.1

营业收入(万元)

382.61

净利润(万元)

-3517.91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报表时间

2019年1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6173.44

负债总额(万元)

80.20

所有者权益(万元)

6093.24

营业收入(万元)

10.39

净利润(万元)

-0.36

基准日审计数据

报表时间和类型

2018年8月31日  《审计报告》

资产总额(万元)

5727.74

负债总额(万元)

133.93

所有者权益(万元)

5593.81

营业收入(万元)

172.21

净利润(万元)

7.18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盐城友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报告书编号

盐友信所评报字[2018]第063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备案、核准)

评估基准日

2018年8月31日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资产总额:

7251.76

负债总额:

133.93

净资产:

7117.8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6050.16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股权,并对该股权享有完整的处置权,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中内容的真实性、准确定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特别事项

说明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收购

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收购

除蔡兰风、袁光虹、魏连华、刘强之外的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否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转让

其他事项

转让底价

6050.16万元

受让方

应具备的

具体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收购资金来源合法;

2、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三)其他条件: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盐中博华审字[2018]第059号)

2、《审计报告》(宁益诚专审[2018]第1694号)

3、《评估报告》(盐友信所评报字[2018]第063号)

4、标的企业财务报表(2019年1月31日)

5、《集团关于新实业公司宁信小贷和金圣达贸易公司股权转让的会商意见》(2019年第8号)

6、《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公开转让盐城市宁信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85%股权的批复》(苏悦集[2019]33号)

其他说明

1、本次贾红群和钱进拟转让盐城市宁信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85%股权均为代上海悦达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中:贾红群代持7%、钱进代持7%),整体转让;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由受让人按股比承担;

3、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股比承继原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及民事责任;

4、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就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产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

 

交易指南

一、意向受让方应提供的报名材料:

意向受让方对照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提供有关资料,以下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并原件验证。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受让方权力机构作出的受让决议、决定[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的董事会)同意受让资产的决定]

4、对资格条件中第1234条的书面承诺;

5、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6、《企业信用报告》;

7、转让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信用报告》;

3、对资格条件中第1234条的书面承诺;

4、转让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报名时间:201941-2019415日下午6时(节假日正常休息);

报名地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处,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五楼539室;

三、确认合格意向受让方: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四、保证金支付方式: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通知的期限内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账户(户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营业部,账号:16050000000052433)交纳1000万元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以确定其参与受让。交易中心仅接受以受让方本人名义通过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受让。

五、交易方式: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受让底价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采用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六、不符合受让条件或未成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原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七、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

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产权转让合同》。交易价款原则上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视情况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首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受让方在转让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部支付到位,剩余款项不得超过2000万元,应当提供转让方及江苏悦达集团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手续,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2、本产权转让涉及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方凭产权变更证明资料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划转产权交易价款。

八、交易服务费:交易双方按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支付。

九、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联系方式

联系人

交易中心:王汀       转让方:陈彤

联系电话

0515-86663541            13961988230

传真

0515-80891008
















返回顶部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