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引号 | 11320900K12926869E/2019-00469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发布 |
发布机构 | 盐城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9-02-16 |
文号 | 盐政发〔2019〕19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时效 | 有效 |
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盐城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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